忽然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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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0-11 15:08:23
大老沈——我的莫逆之交。
我俩是初中同学,其实也只同学了一年,因为她是初三时才转来的,被班主任分配到我的旁边,成为我的同桌,直至最好的朋友。
那时的大老沈,肤白、微胖、戴近视镜,说流利的普通话,颇有些书卷气。那时的我们都有些忧天下之忧的情怀,总认为自己有满腔鸿鹄之志,于是乎,很快就热乎起来了,以大老沈,大老巢相称,联句、写诗、画美人,还把对方当做自己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在当时的虚幻世界里,我们是仗剑走天下的侠士,还幻想着有个美人为我们斟酒磨墨。我们仿佛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每天说不完的话,忙不完的杂事,于是成绩开始退步,最终黯然的上了不理想的学校,分手时慷慨激扬:“有了这友情,失了前程也值。”刚分开那阵,彼此想念的很,于是鸿雁传书,靠着一封封书信继续友情,偶尔的见面,总是满心欢喜,现在回想起来,还会由衷的笑起来。
再后来,各自工作了,也联络,但没这么勤了,大老沈开始出落得动人起来,戴起了隐形眼镜,衣着时髦,身材也匀称了很多;再后来,各自恋爱了,见面时总免不了说说甜蜜的爱情;再后来,各自结婚生子了,偶尔的电话联系聊的都是孩子、孩子,两个少年狂的人落入凡间,相夫教子起来。
其实现在时不时能碰上大老沈,因为我俩的孩子在同一个学校,但是,我们见面时再不会热情拥抱了,只是就那样打个招呼,友情像儿时的理想一样默默留在记忆深处。
昨天又看见大老沈了,现在的她,愈发女人味十足,漂亮的卷发、得体的裙装、美丽的高跟鞋,从路的另一边和我擦身而过,我没叫住她,在我心里,永远住着那个肤白、短发、戴个近视镜,书卷气十足的大老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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