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到卖孩子,可怜夫妻俩
无所求
一个来到世界才7天的男婴孩,被亲生父母以2.75万元的价格卖出。对于卖孩子的亲生父母,说违法也好,说丧德也好,但不能说是拐卖婴儿。在我的理解中,拐卖婴儿是偸卖或者骗卖别人的孩子,而不是卖自己的孩子。孩子的父亲被抓后,因涉嫌拐卖婴儿被依法刑事拘留,这嫌疑罪名真的有些牵强。
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停止了忆苦思甜社会教育活动。三十多年前,忆苦思甜活动是每年必搞的。老贫农代表回忆在万恶的旧社会,经不起地主的剥削和压迫,穷得交不起租,只好卖儿卖女。接受教育的我们都感到很痛苦,不穷到那个地步,会卖自己的亲骨肉吗?卖儿卖女时哪个做父母的不痛苦万分呢?
卖和拐卖有什么区别呢?卖自己的孩子,肯定于心难忍,要尽量卖到有良心的好人家,让孩子少受苦或不受苦。本案中,看着孩子被人买走,孩子的母亲眼泪直流。买方是婚后多年没有生育的夫妇,真心想领养一个孩子。可以相信,孩子在这人家不会受苦受难,会得到很好抚养,会当作亲生孩子抚养。
拐卖别人的孩子,是不会心疼的。因为不是自己的骨肉。只要卖最好的价钱,不管买方会不会对孩子好。卖与拐卖的区别,应当有非罪与罪的差异。孩子的生父母来自云南一个偏僻的农村,种田一年下来,只能收两口袋粮食,全家人生活非常困难。因此出来打工,因此养不起孩子,因此不得不卖孩子。
不过,如果卖自己的孩子算非罪,那么卖过一次自己的孩子,心理底线被突破之后,会不会故意生第二个孩子再卖出去呢?由于家庭贫困养不起孩子而卖,渐渐转化为生孩子卖孩子获取比打工更多的钱,更快地改善贫困境况,会不会造成为人父母者的情感异化甚至堕落呢?一切都诡异啊,可怜的父母。
买孩子的夫妻,是为了自己想领养一个孩子,是因为自己没能生孩子,是为了自己有一份能够延续到家庭亲情,是为了有一份寄托,是为了自己年老力衰时得到照顾和帮助。这样的精神需要和心理需要难道不正常吗?难道犯法吗?如果不经过这样的买卖,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是否为之提供了合法的渠道?
但是,真正拐卖人口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在我看来,拐卖人口比贩毒还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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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穷,一个刚出生7天的男婴被贩卖——
亲生父母2.75万元卖儿郎
■男婴已被扬州铁路警方解救
■两中间人及男婴生父被刑拘
一个刚出生7天的健康男婴,经过两名人贩子之手,最终以2.75万元被卖出。当一对夫妇抱着刚买来不久的男婴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扬州时,被扬州铁路警方民警成功解救。昨天,办理此案的扬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向记者透露了案件详细情况。
可疑:
中年夫妇怀抱婴儿
“我们刚才在公交车上看到一男一女,女的抱着孩子,很像是拐卖婴儿的,人现在进火车站了。”6月13日傍晚6时许,两名大学生急匆匆地来到扬州火车站派出所报案。两名大学生说,一男一女都已40多岁,而手中的婴儿看上去刚出生没几天,更可疑的是随身没有任何婴儿用品。
办案民警陈迟说,接到报案后,该所全体警力出动,在车内各个部位查找。10分钟后,在候车大厅,见到一名抱着婴儿的妇女,该妇女的特征与报案人描述一致。民警立即上前将该女控制。
经现场询问,该女很快承认,婴儿是通过中间人花钱买来的。该妇女还称,其丈夫去附近买婴儿用品了。大约半小时后,其丈夫带着部分婴儿用品来到现场。便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接着将这对夫妻及婴儿一起带至派出所。
经审查,这对夫妻男的姓王,40岁,女的姓齐,45岁,来自安徽阜阳农村,在扬州邗江境内一船厂打工,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小孩。这对夫妻向民警介绍,当天,男婴是通过两名中间人,从江都一船厂的外地打工者手中购买的,一共2.75万元,其中中间人拿走1000元。
两名中间人中,一个是女性,姓黎,扬州人;还有一个是男性,姓熊,云南人,在扬州打工。由于天色已晚,民警迅速派专人看守阜阳夫妻,安顿好婴儿。此时,民警发现,男婴看上去身体状况不太好,于是将其带至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男婴肚脐处有点发炎。医生判断,该婴儿是在家中出生时受到了一点感染。
可恨: 婴儿胎中就被“订购”
14日中午,在买方的指引下,警方来到邗江李典黎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后又将另一中间人熊某抓获。经审查,熊某租了黎家的房屋。此后,民警迅速在江都一家船厂找到了婴儿的亲生父母。父亲在上班,母亲正在暂住地坐月子。
据了解,男婴的父亲姓陶,26岁,来自云南。中间人熊某与陶恰恰又是老乡,且王某夫妇与中间人黎某的侄媳妇又是远方亲戚。
通过审查获悉,26岁的陶某来自云南一个偏僻的农村,种田一年下来,只能收两口袋粮食,全家人生活非常困难。几年前,他与妻子一起来到江都境内的一家船厂打工,并居住在船厂宿舍。虽然日子辛苦,但夫妻俩每月收入,比老家高了很多。
“老公,我有了,有了!”10个月之前,其妻将喜讯告诉了正在上班的丈夫。听说老婆怀孕了,陶某心情十分高兴,上班的劲头更足了。但是喜悦之中,夫妻俩又开始担心,孩子出生以后无经济能力抚养,可又不能将肚里的小孩引产,毕竟也是一条生命。
“孩子下个月就要出生了,但我们实在没能力抚养,你知道有人要小孩吗?我们想把小孩子卖掉。”在老婆分娩前一个多月,陶某曾对人说过这样的话。这一消息正好被中间人黎某的侄媳妇知道了,而之前,买方王某夫妇将他们十分想要小孩的念头告诉了黎某。就这样黎某与熊某开始商量做这桩买卖的中间人。
可怜: 男婴暂时寄养福利院
6月12日晚,陶某主动找到了中间人,将卖小孩的想法告诉了中间人,同时中间人将这一消息告诉了王某夫妇。听到这一消息后,这对婚后多年没有生育的夫妇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中间人的引荐下,买卖双方在卖方的暂住地见了面。
卖方陶某要价3万元,而买方却认为正常情况下,一个男婴最多1万元,而女婴只需要4000元。最终,双方讨价还价将价格先后降至2.9万元,后在中间人的劝说下,最终以2.75万元成交,其中1000元是“中介费”。
13日下午,王某夫妇带着现金来到江都,“买”走了刚刚出生的男婴。在即将交易之前,孩子的亲生母亲有些不舍。不过,最终这对夫妻还是将孩子卖了。
“看着孩子被人买走,孩子的母亲眼泪直流。”警方介绍。之后,孩子的母亲看着孩子被人买走以后,又开始反悔,准备将孩子要回头,但是卖方已经将孩子带走。
警方介绍,两名中间人以及孩子的父亲被抓后,三人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他们对男婴进行了DNA鉴定,确认该男婴就是陶某夫妇亲生孩子。目前,这3名嫌疑人因涉嫌拐卖婴儿被依法刑事拘留,男婴则被暂时寄养在市儿童福利院。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针对这种行为,扬州石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梅锦斌称,3名嫌疑人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