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收藏本站

戏说汉字一八四:母 中国学语言学册汉字篇

安文 最后编辑于 2025-02-20 15:06:39
4599 0 2

戏说汉字一八四:母

中国学语言学册汉字篇

安  文 

汉字很古老,3300多年前的殷商甲骨文,就是成熟文字了。但甲骨文并非一蹴而就,不会一下子横空出世,有个很长的形成发展过程。我在常州圩墩博物馆看到的古陶纹饰中的纹样、陶符、骨符等等,以及许许多多其它的前甲骨文的各种刻划符号,很可能就是甲骨文的前身。而且,与古老的汉字相比,更古老的是汉字的古音。因为汉语产生一定比汉字的时间要早得多得多,因此,许多汉字保留了非常古老的文化内涵。正因为如此,许多汉字被学者们称作“活化石”——许多汉字中甚至积淀蕴含着母系社会的信息。

春节给母亲大人祝寿,想起甲骨文“母”字image.png是“养育、统治、管理”的意思。甲骨文“母、女”二字字形相近,原本都是女人形象,只是“母”字胸部多出表示乳房的两点。《说文》解释:“母,牧也。”“母、牧”二字古音相近,音近义通。因此,《说文》这里用的是声训,以“牧”来解释“母”字。牧字有“牧人、养育、统治、主管”等意思。汉代,州长官还称作“州牧”。可想而知,远古母系社会时期,社会的统治者自然是母性,是由母性来“牧”——管理一切的。

育主要由“母”来完成,因而母又指能有所滋生的事物,如:酒母、字母。当然,母还指雌性,如“母鸡”。《老子》中,“母”字有较特殊用法。《老子》第一章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此处的“母”,指的是根本、根源。尊母,以母为根本,以母为贵——这无疑是母系社会文化中母性主体意识的表现。《老子》第二十章曰:“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此处“母”指道。老子认为,“道”是一切的根源,因而“食母”指能从道中吸取自己所需要的精神的养分。通过这两个例子,就可清楚看到,“母”是“根本、根源”,是“道”。

再来看看与“母”相对的“父”字。“父”字就没这样根本的、深刻的意蕴。为什么?因为在母系社会,“父”与“母”这两个概念并不是并列关系。母系社会,重要的是“母”,而不是“父”,当时的“父”与母相比,像现在中外一些原始部落那样,无足轻重。查看汉字古音就可知,“父、辅”二字是古音相同,音同义通的关系。即现在与“母”相对的“父”字原本是“辅助”之义。显然,母系社会,母是统治者、管理者,而与“母”相对的“父”字原本只是“辅助”之义。辅字从“甫”得声,“甫、夫”二字古音相同,音同义通。甫,甲骨文字形似田中有蔬苗之形,可见甫字为“圃”之初文。“甫、圃”二字古音相同,音同义通。《说文》:“甫,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古代,甫又通“父”。“甫、父”二字音义相通,父字亦有男子美称的意思。由此可见,甫字的取象与得声,都与成年男子的种植有关——中国的母系社会,成年男性完全就是个“农夫”、“田力”的角色。而农夫的主人,就是农夫之母——一切权力归母性们所有。 

640.png

母系社会时期,男女关系往往是“走婚”形式,成年男子的对象,或配偶、情人,住在没血缘关系的另外村寨,男子以早出晚归方式与情人相聚。而人知母不知父,作为一家之主的是母亲——正是母系社会的这种男女关系,决定了“女尊男卑”的格局——更准确地说,应是“母尊儿卑”的格局。

母系社会,由于实行族外婚,所谓“父”就是“辅助母亲”之义,即辅助一家之主的母亲搞好各类作物种植,而不是一个家庭的父亲。所谓与母并列的“父母、父亲”的“一家之父”,则是父系社会的概念了。由此可见,同样一个“父”字,如从概念角度看,在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是有不同文化内涵的。显然,所谓“父母、父亲”的概念是在父系社会才产生的。要注意“父母”一词,父字在前——这显然是父权社会的说法。而“阴阳”一词中,阴字在前,这显然保留了母系社会的说法——汉语是很讲究词序的,在前者为尊。

从“母、父”二字的深义,竟然一直可追溯到母系社会的社会形态,真叫常人难以想象。但事实的确如此,通过汉字,我们的确看到了比父权社会时间长得多的母系社会母性们在统治管理社会,也看到了作为助手的“父”——儿辈们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劳碌的身影。不仅如此,我们还看到中国文化的一种连续性。通过汉字,一直可追溯到中国的母系社会——这绝不是夸大其词,绝不是随便说说,因为有许许多多汉字所携带的文化信息为证。以后我还会继续列举许多例证,如诸君感兴趣,敬请关注。   

因此,常州市和圩墩博物馆再现母系部落生活的图景,以男人为中心,女性围绕男性劳动和生活的情况,是缺乏历史根据的,只是现代女性没抗议而已。但科学,尤其科普,必须老老实实,实事求是。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泉水涓涓
  • 子兵
发送

0条评论

  • 35089
    积分
  • 4120
    博文
  • 11735
    被赞

个人介绍

河海大学退休教师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2025216299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5000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636892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