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岗位的用人需求有其合理性并不为过
近日,广州某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招聘环卫工人6名,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引发网友热议。好多人认为环卫工作的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对体力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在许多地方都存在超龄环卫劳动者较多的现象。由此感到十分惊诧。
我国职场中普遍存在的“35岁门槛”问题早已饱受诟病,特别是在国家已经明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后,年龄歧视更对劳动者就业权益容易造成直接损害。至于上述这种对环卫工年龄设限的非议,本人并不以为然。因为本人曾经多年担任本市城管行风监督员,对环卫工作有一定了解。特别是前些年各地发生一些超龄环卫劳动者群体在工伤(较多的是交通事故致伤)维权时屡屡碰壁的案例。为此曾与主管部门交流过,他们表示将会注意避免发生类似现象。
有意思的是,去年春天本人在一BRT车站候车时听站务员与保洁工交谈,从中得知,公交站台的保洁工作是外包的,保洁工们到此工作的人都不是超龄的劳动者。因为保洁公司有规定,怕出事故找麻烦!
再说,本人查阅了相关报道发现,那个街道办事处的招聘信息是“性别不限,户籍不限,学历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汽车驾驶证照者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而且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主要是考虑岗位的用人需求。根据本人的了解,环卫工人岗位包括司机岗、路面保洁和搬运岗等等,这些岗位对体力和反应速度有一定要求,因此3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可以更好地满足这些需求。
至于持有汽车驾驶证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本人的理解为司机岗位的体力需求要相应小一点。由此看来,上述环卫工人岗位的相关招聘信息有其合理性,并不为过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