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实在忍不住要吐槽天宁区某小区物业的“神操作”——未经业主同意,直接在单元门口竖起两根桩子,美其名曰“禁止电动车进单元”,实际却给老人、孩子、孕妇甚至搬运重物的住户埋下安全隐患!
1. 简单粗暴“一刀切”,治标不治本!
电动车进楼道确实有安全隐患,但物业的做法纯粹是懒政!一不征求业主意见,二不提供替代方案,反而用两根铁桩子把业主的出行路堵死。试问:
腿脚不便的邻居临时需要电动车代步怎么办?
业主买的家具、快递重物如何搬运?
雨雪天老人小孩被铁桩绊倒谁负责?
2. 公共区域谁做主?物业越权施工!
单元门口属于业主共有区域,物业擅自安装固定设施已涉嫌违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业主大会表决。请问物业:你们开过听证会吗?发过意见征询吗?还是觉得业主好欺负,可以随意“管理”?
物业的职责是服务业主,不是给业主“设路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