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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随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只判六个月?

无所求 最后编辑于 2025-06-13 08: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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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随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只判六个月?


无所求


  很欣赏“三说”之说,“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还是说”。


  所以现在想说一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只判六个月?轻了吧!


  说的是近日东莞第二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


  被告人黎某经营凉茶店时,加入了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的药粉。


  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对人体有什么作用,吸收多了有什么危害,网上可查。


  黎某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食品安全事项,让广大消费者伤透了脑筋。


  狠抓食品安全,国家相关部门下足了功夫。


  人们常说,有些国家食品能够让人放心享用,平时也不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事实上,相关人家的思想觉悟不见得比我们崇高,道德品质也不见得比我们优秀。


  剩下的原因大概就只有一个,法律惩罚比我们厉害得多得多得多。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直接去坐牢呗,罚款到倾家荡产呗。


  这样一来,所有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都是巨不划算的决策。


  刑期半年算什么呢?再缓刑的话更不算个事了。


  罚金区区2000元算什么呢?不痛不痒啊。怎么挡得住不法利益的诱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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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必须重判重罚,判他十年八年,罚他倾家荡产。
    2025-06-14 08:02:4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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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因为代价太低 所以才会不惜代价去做
    2025-06-13 10:09:5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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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罚力度还不够
    2025-06-13 09:22:0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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