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随笔】侵吞学生伙食费,如何堵漏洞?
无所求
极目新闻 6月22日消息。
6月20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侵吞学生伙食费的职务犯罪案,中学总务处主任胡某与食堂采购员两人因分别贪污学生伙食费240万、109万元,被判刑。
侵吞学生伙食费,就是直接侵害下一代的身体健康。危害与后果,虽然一眼看不出,但必定是确切无疑的真实。
此类案例近来已经披露得不少。未披露的有多少?不得而知。
已披露的都已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未披露的能否就此收手?不得而知。
遏止这类无德无良无法无耻的行为,既要靠严厉顶格的法律惩治,还需要从制度上规范,接受公众监督。
虽然天下没有天衣无缝的制度和规范,但是不断完善致密,或能让事情变得稍好一些,至少不再那么坏。
两人掌控学生食材,容易互相勾结,那么三人会不会好一些?譬如让食材采购的账务转交学校的财物部门。
采购规定双人,领款交账到财务部门,总务验收货品数量质量;
财务部门当日把采购的食材品类、数量、价格,在午餐时间前,公示到学生食堂,接受学生监督;“更换食材种类或虚增食材数量”的话,学生们能直接发现。
同时公示到家长群,让家长知晓;“虚增食材单价”的话,家长可能及时发声质疑。
这样做,讲起来似乎麻烦、听起来似乎繁琐,做起来实际上很简单,按部就班习惯后,一点也不烦。
另外,胡某收受某供应商回扣16.2万元,实得9.5万元,司法部门依法惩罚该供应商没有?行贿同样是恶毒的行为。
法律惩罚是事后警戒,制度完善是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即使麻烦一点,为了防止严重后果发生,也是值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