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救护车夜间疾驰八百公里,将危重患儿从江西送往上海,它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然而,当患儿家属唐先生质疑2.8万元的转运费价格过高,当医生因“动用私人关系”协调而遭到问责,当医院被迫暂停医疗转运服务时,这场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生命救援的壮举,最终却演变成一场各方皆输的悲剧。这其中的深痛,远超一次收费纠纷的表面波澜。
江西省儿童医院作为全国首批三级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为何一次紧急转运需要医生个人动用“私人关系”寻找车辆?可见,当前跨省医疗转运服务存在制度性缺失。面对带着呼吸机、ECMO等器械的患儿,常规120救护车束手无策,而具备专业设备的跨省转运服务又严重稀缺。当制度保障缺位,医生游走于规则边缘,以个人责任为代价填补制度空洞。医生在患儿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动用私人关系协调救护车,是为了尽快使患者得到救治,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过程中,医生没有提前告知家属救护车的来源、费用等重要信息,存在一定的过失。
据了解,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对于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有明文规定,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而此事件中的民营救护车收费超当地明文规定的标准一倍有余。可见对于民营医疗急救服务的监管存在盲区。在救命关头,患者家属的议价能力与知情权处于劣势,若无制度的刚性规范与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患者家属的权益极易受损。
此外,家属投诉维权本是正当权利,其质疑的声音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转运制度的完善。然而当官方通报以退回费用、问责医生、暂停服务作为终点,这种处理未免失于短视与表层,未能触及此次争议的核心:如何构建一个专业可靠、规范透明、可负担的跨区域转运体系?若仅以“堵”代“疏”,只严惩越界的个体而不解决根本供需问题,无异于扬汤止沸。
要避免此类事件引发类似困境,必须系统性地弥合制度漏洞。一方面,亟需建立跨区域危重患者转运的标准化协作机制,明确各省市医疗机构的协作责任,使专业转运不再依赖“私人关系”的侥幸;另一方面,民营急救服务亟需纳入严格监管的框架,服务前应充分告知并取得患者家属的书面同意。唯有如此,才能让医者不必在“违规救人”与“袖手旁观”之间踌躇,让患者家属无需在“天价账单”与“一线生机”之间权衡。
当制度真正地为生命开道,医者仁心才能安全落地,每一趟生命列车才能抵达规范与效率的终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