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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红楼梦》:红玉之梦 中国学文化卷小说册红楼梦篇

安文 最后编辑于 2025-07-10 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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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红楼梦》:红玉之梦

中国学文化卷小说册红楼梦篇

安  文

《红楼梦》里有些逻辑不通的诡异情节,第二十四回末尾林红玉的梦境,就是典型案例:(小红)便闷闷的回至房中,睡在床上暗暗盘算,翻来覆去,正没个抓寻。忽听窗外低低的叫道:“红玉,你的手帕子我拾在这里呢。”红玉听了,忙走出来看,不是别人,正是贾芸。红玉不觉的粉面含羞,问道:“二爷在那里拾着的?”贾芸笑道:“你过来,我告诉你。”一面说,一面就上来拉他。那红玉急回身一跑,却被门槛绊倒。乍看这个情节,似乎很平常,不过是小红对贾芸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映射。可看至后文,就有些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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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初遇贾芸

问题出在第二十六回,因赵姨娘、马道婆暗中算计,给宝凤两人下咒,导致宝玉被搬去王夫人房里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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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姨娘、马道婆狼狈为奸

此时贾芸借由之前送香料给凤姐,已进入荣府工作,所以派去坐更看守,林红玉是怡红院的丫鬟,趁着这个机会,贾芸和红玉才得以混熟,于是再次提起那块丢失的手帕:且说近日宝玉病的时节,贾芸带着家下小厮坐更看守,昼夜在这里,那红玉同众丫鬟也在这里守着宝玉,彼此相见多日,都渐渐混熟了。那红玉见贾芸手里拿的手帕子倒象是自己从前掉的,待要问他,又不好问的。不料那和尚道士来过,用不着一切男人,贾芸仍种树去了。这件事待要放下,心内又放不下,待要问去,又怕人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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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芸认宝玉为干爹

按前后对比,就会发现问题所在。照正常逻辑顺序,情节发展应是:先是红玉不小心丢了手帕,一直找不到,突有一天宝玉遭魇,她去王夫人住处帮忙照顾服侍,与负责坐更看守的贾芸渐渐混熟,发现贾芸手里手帕很像自己的,也对贾芸动了心,于是夜里做梦,梦见贾芸来还手帕。也就是说,《红楼梦》把情节顺序写反了,而且这很可能不是作者有意设置,而是一处情节疏漏。第二十四回林红玉做梦之前,书中完全没写她丢手帕这件事,直接接入这个梦,这种奇怪,只有初读红楼的读者才能发觉。因为他们会对这块突如其来的手帕感到莫名其妙,反倒对《红楼梦》太过了解的读者会忽略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后文里红玉确实丢了一块手帕,手帕也确实是被贾芸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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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暂且认为作者写的对,红玉就是未卜先知,提前预判了一个月之后的事,那么在她后来发现贾芸真是捡走自己手帕的人,必然会想起当初的梦——就像第十一回,宝玉和凤姐探病秦可卿,看见卧室《海棠春睡图》,就想起当初太虚幻境的事,这是作者一贯写法。可红玉后来看见贾芸手帕后,仅仅想询问一下,并没映照前文的梦,仿佛第一次在脑子里把手帕和贾芸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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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纹、碧痕大骂小红

张爱玲《红楼梦魇》评价道:红玉的梦写得十分精彩逼真,再看下去,却又使人不懂起来。两回后宝玉病中她与贾芸常见面,她才看见他的手帕像她从前丢了的那块,怎么一两个月前已经梦见她丢了的手帕是他拣了去,竟能前知?当然,近代的ESP研究认为可能有前知的梦。中国从前也相信有灵异的梦。但红玉发现这梦应验了之后,怎么毫无反应?是忘了做过这梦?

个人以为,这应该是删改《红楼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证据也很明显,红楼曾两次介绍红玉身世,而且次次不同。先看第二十四回介绍: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这红玉年方十六岁,因分人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此处说红玉父母在荣国府的工作是“收管各处房田事务”,似乎是个中层管家,级别类似于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夫妇,如周瑞就负责收春秋两季地租,但在荣国府这样的大家里,显然还排不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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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府过年盛宴

荣国府内四大管家是赖大、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故而红楼第五十四回过年期间,只有这四大管家有资格请主子吃年酒,而且这几位管家都是腰缠万贯之人,原著里明确提到的赖大一家,有房有地有花园,还自己买丫鬟使唤,晴雯就是赖家买来使唤的,因见贾母喜欢,才送给了贾母。换言之,第二十四回里介绍林红玉父母,显然不是林之孝夫妇,否则这么大的管家,很难避过不谈,而且林之孝掌握的是荣国府经济命脉账房,而不是什么“收管各处房田”。

还有一个细节,第二十四回红玉刚出场时,她曾有个哥哥:这里贾芸便看字画古玩,有一顿饭工夫还不见来,再看看别的小厮,都顽去了。正是烦闷,只听门前娇声嫩语的叫了一声“哥哥”。贾芸往外瞧时,看是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生的倒也细巧干净。那丫头见了贾芸,便抽身躲了过去。这个丫头便是红玉,第一次出场,就是来找她哥哥。可这位所谓哥哥,只在此处出现一次,之后再也没出场,而且书中也并未提及林之孝夫妇还有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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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向凤姐回话

而到了第二十七回,红玉就变成了林之孝夫妇女儿,还通过李纨之口,进行重点介绍:李宫裁笑道:“你原来不认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甲戌侧批:管家之女,而晴卿辈挤之,召祸之媒也。】凤姐听了十分诧异,说道:“哦!原来是他的丫头。”又笑道:“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的。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不仅如此,批书人对林红玉受委屈的态度,也在两个章回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第二十四回里,红玉因给宝玉倒茶,被半路抬水回来的秋纹、碧痕撞见,两人大骂小红,说她“也不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骂得不可谓不刻薄,可批书人似乎没意识到小红身份,也并没任何批语指出秋纹、碧痕的举动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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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芸作客怡红院

可到了第二十七回,红玉给凤姐传信,路遇晴雯等人,晴雯故意挑刺,又骂了小红一顿。所以,后来李纨介绍小红是林之孝夫妇女儿时,甲戌本有批语写道:管家之女,而晴卿辈挤之,召祸之媒也。显然此处是第一次介绍小红的身份,否则第二十四回小红倒茶被骂、第二十七回小红又被晴雯骂,这两处都应有批书人的批语才对。这处批语之所以出现在李纨介绍小红这里,是因为是第一次出现,批书人之前也不知道小红到底是何方神圣,以为她只是个寻常丫鬟,对她受的委屈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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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馆春困发幽情

   对比之下就能看出,红玉身份应该进行过修改,最初塑造这个人物,应该只是荣国府普通中层管家女儿,后来修改成了大管家林之孝女儿,至少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这三章中,红玉情节必然进行过修改,然后才出现了时间穿越,红玉提前梦见贾芸捡手帕的情况。当然,这仅仅是依据《红楼梦》文本所展开的猜测,不排除有误读的可能性。但解读《红楼梦》,列举各种可能性,要比区分对错有价值的多。因为前者更考验研究者的思辨能力,也是读懂红楼最需要的珍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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