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收藏本站

不要让肮脏丑恶的行为玷污了“工作”

祝渝华 最后编辑于 2025-10-12 13:33:24
2446 5 4

 有些人总是喜欢把坏的东西跟好的东西捆绑在一起,以为这样就把坏东西变成好东西了。这种现象在语言学和社会学中被称为"语义漂白"或"委婉语效应"。那些人试图通过将负面词汇与正面事物关联,来改变词语的原有含义。但这样做并不一定能令他们如愿以偿,很可能事与愿违,不但不能把坏东西变好,反而把好东西变坏了。

   比如小姐这个称呼。“小姐”本来是古时对富贵人家未婚女孩的美称,以示尊贵、文雅、秀丽等。后来扩展至所有未婚女子。再后来有些人把风尘女子也称作小姐,并且还成了她们的专用名称。但这样一来不但没有把风尘女变得尊贵、文雅、秀丽,反而把“小姐”这个称呼变得低级、下贱了。以至于现在你随便称呼哪个女孩“小姐”的话,人家多半不乐意搭理你。

  当下在社会交往中,“小姐”这个称呼几乎是作废了。主流社会对那种行当还是相当鄙视的。那些人又别出心裁,把卖淫的丑恶行为跟“工作”搭上边,叫“性工作者”。以后似乎要称呼这种人“做工作的”。

  “工作”是人类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的活动,“工作者”是指从事劳动的人员。工作不仅是人们谋生的正当手段,更是实现人的自我价值、贡献社会的重要方式。从语言学和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将卖淫女称为"性工作者"存在概念上的混淆。卖淫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交易,不创造社会价值,反而会传播疾病、破坏家庭关系,使人道德沦丧、败坏社会风气。   在中国,卖淫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处罚。使用"性工作者"这种美化性词汇,可能弱化其违法性质。这种称谓可能误导公众对卖淫行为的看法。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使用准确的语言描述社会现象。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当使用法律条文的"卖淫、嫖娼"等准确表述,而不是进行美化或模糊化处理。所以,卖淫行为不能叫作“工作”。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嫳屑男子
  • 泉水涓涓
  • 顺其自然者
  • 竹青
发送

5条评论

  • 我国对卖淫嫖娼的禁止立场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广泛社会共识。2024年社科院调查显示:89.3%民众支持现行法律,76.5%认为应加大打击力度。"要旗帜鲜明反对腐朽文化,守护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阵地。"这既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2025-10-13 15:17:56 0回复
    0
  • 是的 都不敢随便称呼小姐 现在都叫小姐姐
    2025-10-13 10:27:32 0回复
    0
  • 现在也有不少旧词有的新的意义,都是要跟着时代变化的
    2025-10-13 09:26:48 0回复
    0
  • 卖淫既不是职业,也不能算是工作,是非法丑陋的罪恶行径。
    2025-10-12 16:06:46 0回复
    0
  • 语音语义语言,是不断变化的。
    2025-10-12 13:45:18 0回复
    0
  • 4351
    积分
  • 97
    博文
  • 319
    被赞

个人介绍

遮面如同遮天!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图毁誉,直行而取礼。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2025216299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5000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636892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