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笋命案一、命案由来
中国学法律卷刑法册刑案篇
安 文
嘉庆二十三年,安徽庐州府舒城县农民王助饶,以种菜卖菜为生。王助饶菜地边上,有王延宽的竹园。王延宽和王助饶本是同宗,都是舒城王家的族人,是亲戚。王延宽的竹园很小,用篱笆围起来的。但园中竹子长的茂盛,青翠挺立,自有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天,王助饶像往常一样在自家菜地除草,锄着锄着,在靠近竹园附近的地头上,发现了两个尖尖,嫩黄的笋尖。这是竹园里的竹子从地底延伸到菜地里的竹根,发芽了。王助饶把身子一蹲,用手一阵扒拉,扒拉出两个还带着湿泥的笋壳,他心里嘀咕,这竹笋长在我家菜地里,那不就属于我的么?王助饶的想法很简单,竹笋长在自己的菜地里,用自己的土,喝自己的水,吃自己菜地里的营养,那就理所当然是自己的,自己又没到竹园里去偷,去抢,谁也管不着。王助饶挖啊挖,挖啊挖,折腾了好半天,终于把那两颗才刚刚破土的竹笋挖了出来,揣在怀里带回了家。至于带回家做什么,也许是卖掉了,也许是炒菜吃了,清时竹笋是贵物,寻常百姓消受不起,王助饶得了这两颗笋,也算是给家里改善伙食了。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这事就被王延宽知道了。王延宽比王助饶发现这两颗竹根要早的多,早就留意上了。王延宽算盘打的山响,还期待竹根茁壮成长,再给他长两颗又高又粗的大竹子出来呢。结果,第二天王延宽到地头一看,竹根早被破坏殆尽了。王延宽很生气,但他没直接找王助饶去理论,而是找到王家族长王邦宁,请王邦宁为自己主持公道。王助饶也是敢作敢当,被叫来后大方承认,竹笋就是自己挖走的,我在我自家的菜地里挖竹笋,干别人何事?王助饶是有道理的,但族长王邦宁不仅认为王助饶没道理,反而认定王助饶的行为属于偷窃。给王助饶定下罪名之后,王邦宁对王助饶大声呵斥,并极有可能要王助饶道歉认错,归还竹笋,以及对王助饶进行物质上的惩处。
王助饶二十多岁,年轻气盛,本来就觉得自己压根没错,眼下被族长又训又骂,受了委屈,就梗着脖子不服,顶撞了族长几句。封建时代大家庭的族长,身份地位很高,很有权威,说一不二,全家上下甭管多少号人,都得给族长面子,都得听他的,王助饶一个小辈,公然顶撞自己,让自己下不来台,王邦宁一下子就恼了,顾不上自己长辈身份,撸起袖子,抡起胳膊,结结实实把王助饶给打了一顿。《清仁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一》:并因王助铙不服顶撞,向其拳殴推跌。
带着满身的泥土和脸上的淤青,王助饶灰头土脸回家了。家里有母亲王施氏和弟弟王助遗。一看儿子挨打,王施氏十分关心,赶忙就问王助饶怎么回事儿,王助饶把事情一说,王施氏很气愤,认为族长判罚不公,而且作为长辈,不该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动手打孩子。母亲护子心切,决定要为王助饶讨个说法。晚上,王施氏带着另外一个儿子王助遗就去了族长家,质问族长为什么要这么做。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在一个男权与家长制主导的社会中,一个妇人的力量何其微小,能量多么不足,王邦宁没给王施氏任何情面,不仅将母子狠狠斥责了一顿,还讥讽王施氏教子无方,最后让几个伙计把王施氏母子赶了出去。在刑部的档案中,可以看到王助饶刚回家的时候,和母亲诉说事情的经过,言语中有这样的话:《刑案汇览·卷四十九》:...有如此穷苦...要受人欺辱之言...王助饶向母亲感叹,说咱们是穷苦人家,生来就要受到有钱人的欺凌。
这句话,像刀子一样狠狠的剜着王施氏的心,回家的路上,她的脑海中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她要拼命,她要用自己的性命,作为最后的控诉,去报复王邦宁,让儿子不再委屈。(以命相搏)回家后,两个儿子睡下,后半夜王施氏打定主意,穿上衣服,偷偷出门,独自走到王邦宁家大门口。王施氏没哭喊,没叫骂,没打扰王邦宁,但她用最原始,最惨烈的方式完成了自己心中所谓的“复仇”,那就是不停的用头撞王邦宁家的墙,每一撞都毫不留情,用了十足的气力,而且一刻不停,直到力竭昏晕,重重倒地,失去意识为止...
后半夜兄弟二人起来放水撒尿,却发现母亲不见了,二人暗叫糟糕,生怕母亲又偷着去找王邦宁理论,二人七手八脚穿上衣服,赶紧出去寻,三步并两步,快步匆匆,很快就寻到了王邦宁家,一眼望到门前,王助饶哎呦怪叫一圣,两腿发软,扑通一声就栽倒在地,他也没力气爬起来了,趴在地上嚎啕大哭,不能自已。王助饶看到母亲满脸是血,被直直的吊在了王邦宁家的门环上,脸色铁黑,早已气绝。可以想象,当王助饶看到母亲尸体的那一刻,该是何等惊骇和悲痛,本来他白天就被王邦宁打了,闹了不愉快,晚上母亲上门讨要说法,又被恶劣对待,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认定,是王邦宁害死了自己的母亲。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王助饶怒发冲冠,他带着弟弟直奔县衙是击鼓鸣冤,血泪陈词,控诉族长王邦宁杀害了自己的母亲王施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