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笋命案
二、惊人真相
中国学法律卷刑法册刑案篇
安 文
在县衙,双方各执一词。王家兄弟说王邦宁平时欺负穷人也就算了,如今还敢杀人行凶;王邦宁则说他们胡搅蛮缠,血口喷人,自己早早就歇息了,一整晚压根就没见过王施氏。
双方说的都有模有样,县衙难以决断,干脆把案子往上报,从县衙报到府衙,府衙再报臬司,臬司再报巡抚,最后这案子就落到了时任安徽巡抚康绍镛手里。康绍镛,字兰皋,山西太原人,乾隆五十七年举人,嘉庆四年进士,这个人很不一般,在做巡抚之前,做过布政使,之前则是从军机处出来的。军机处,那是大清朝廷级别最高机构,在这里边待过的,没头脑简单的。嘉庆十八年开始,康绍镛就曾亲自帮嘉庆办过好几个大案要案。人家是专业的,接手案件之后,康绍镛连夜审讯,密切寻访,很快调查出了一个惊人的真相。
这事还要从王施氏在王邦宁的家门前撞晕开始说起。小儿子王助遗,脑子灵活,想法多,回来时就感觉母亲脸色不太对,他就一直惦记着。后半夜他就醒了,他发现母亲不在,心想坏了,要出事,立刻爬起来奔王邦宁家去了。才到王邦宁家大门口,王助遗就看到了让他几乎是魂飞魄散景象,母亲额头破裂,鲜血淋漓,鼻息已微若游丝,再不施救,恐怕就来不及了。正常人反应肯定是大声呼救,赶紧请郎中,或干脆叩开王邦宁家的大门,想来王邦宁就算和大哥有过节,可紧要关头,人命关天,他也不会见死不救。可是,在这一刻,王助遗心态发生变化,一个恶魔一般的想法袭上心头:母亲本就是来告状申冤,是来报复王邦宁的,母亲既然一心求死,眼下马上也就活不成了,何不顺势将她勒死,然后嫁祸给王邦宁呢?
对王助遗这个想法,只有七个字可评价:纯畜生,禽兽不如。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吗?王助遗还真的干得出来。他心一横,马上从身上摸出一条麻绳,套在尚存一息的母亲的脖颈处,紧接着浑身用力,绳子收紧,可怜的老母仍在昏迷中,活生生被儿子勒死了。确认母亲已死,王助遗又赶紧伪造现场,把母亲的尸体挂在了王邦宁家的门环上,最后火速返回家中,叫醒还在熟睡之中的王助饶。演技老逼真了,说哥啊,我刚醒,发现母亲不见了,赶紧跟我出去找找吧!在王助遗的指引下,兄弟二人七拐八拐,很快就走到了王邦宁家的大门前,后来才有了王助饶错把王邦宁当成杀人凶手,告上公堂的那一幕。
经过康绍镛调查寻访,以及一系列证据搜集,王助遗当堂认罪,被判了凌迟处死,整整割了他三千多刀,而那个因两颗竹笋而惹上事端,最终引得家破人亡的王助饶,则被定了一个诬告罪。有清一朝,诬告反坐,王邦宁没杀人,你告他杀人,衙门查出来你是诬告,那么王邦宁没事,你就要承担这个杀人罪名,这就叫反坐。按律法,应该把王助饶处死,但康绍镛考虑到他毕竟是为母申冤,因此罪免一等,只判他一个徒刑,徒刑之后再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