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历代由政府设官吏专营,常州盐业亦莫能外。由于常州运河运输枢纽地位,盐业曾经是常州运河经济主要组成部分。
清代常州属浙盐引地,食盐主要来自上海松江、浙江余姚、岱山等地。官衙专管管理机构名为“武阳盐公栈”,负责发放经营许可证,名为“盐引”,又叫“引票”。盐商凭引票划区经营、定点纳税。当时经营酱园、也就是与盐有关的腌制食品业,都必须持有“原牌”,即“官监酱园”牌号,方可造酱。原因是,持有“官监酱园”的腌制食品企业,既可以造酱,又可以经营盐业。
常州盐业之盛,可以从官发盐票编号考察——
同治八年(1869年),巡抚盐漕部院两浙江南盐运使司颁发的“官字第一号”官盐执照,是常州西门外盐商王元吉领取的、保商为朱恒源。其官府烙印“官盐第一号”店牌,作为文物,现存常州酱品厂厂史陈列室。
民国三年(1914年),盐商运盐由引票改为工商执照,执照由国民政府中央盐务署印发,交盐商凭执照运盐。盐货运毕,执照须交还盐运使司,藉以控制税额和盐运总量。民国十一年(1922年),国民政府曾拟废除“专商行引”制度,推行自由贸易。此举遭到各地盐商强烈反对,故未实施。民国十五年(1926),常州城区领持盐业经营执照者,仅武阳盐公栈和武进盐运公司两家。
常州盐业周转量巨大,盐业又是垄断经营,获利颇丰。为严禁私盐贩运,民国政府在常州、小河、奔牛、戚墅堰等处,专设“盐捕营”,负责缉查私盐贩子。民国十六年(1927年),民国政府宣布“查验盐商旧票”,另颁新票,各分销盐商凭新票向盐公栈进货。旧票与新票的兑换标准,每担缴纳票费1元,新盐商每担缴纳1.8元,并规定以560担为起点。民国二十年(1931年),民国政府实行《新盐法》,盐业税务由销地纳税改为产地就场纳税,每0.1吨征收3角,工业、农业用盐一律免税,并废除历来引商官运制度,实行自由向产地采运,自由买卖。
盐业放弃国家专营,是中国盐业的前所未有的创举,给盐业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官家的盐公栈,变成为一个普通贩运单位,私营盐号可与之平等竞争。作为盐运重地,常州自此出现私营盐号。常州盐源除浙江余姚外,多转向淮北各盐场,盐业市场多元繁荣。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日军占常,常州盐业萧条。为维持生计,由高太盛酒酱号出面,组织同业联营,维持市场供应。后日本侵略军接收联营业务,改盐业专营,成立通源盐栈。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通源盐栈改名为裕华盐栈。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日军投降,裕华盐栈宣告解散。常州盐业亦迎来解放,私营盐号陆续在米市河、南运桥一带开设,利信盐号成为常州地区规模最大的盐业经营单位。其业务范围除常武地区外,还扩大到芜湖、苏州、无锡、镇江、宜兴、金坛、溧阳、丹阳等地,常埠库存盐500吨左右,月销300吨。
1949年时,常州城区有酒酱盐业零售商店118户,以日用盐销售为主,年销量1500—1600吨。资金总额1997万元。后,政府盐业专营,118户酒酱盐业零售商店,或公私合营,或合作经营,竞争局面就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