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收藏本站

“带货”法官莫忘“带法”

溪水流岩 最后编辑于 2025-11-13 09:15:39
1297 1 6

“带货”法官莫忘“带法”

□溪水流岩

 

近日,南京高淳区法官直播“卖螃蟹”引发热议。据法院回应,这是涉案资产处置的创新实践,收入实行专账管理,旨在快速兑现申请人权益。

法官褪去法庭威严,于镜头前推介螃蟹,既彰显了司法的务实与创新,也引出一道现实考题:如何平衡司法庄重与平台创新。

应当肯定,以直播方式处置生鲜类涉案资产,是“智慧执行”的有益探索。相较于传统司法拍卖,直播带货覆盖面广、成交效率高,能有效破解生鲜资产“变现难、变现慢”的困境,是“司法为民”的务实之举,其敢闯敢试的探索精神值得肯定。

但必须明确,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法官是法律尊严的化身。法官变身“带货主播”,即便事出有因,也可能模糊司法角色与商业行为的边界。司法权威,既源于裁判的公正,也源自其庄重严谨的形象。创新执行方式,绝不能失守司法本色——创新不越界,司法不失魂。

说到底,“带货”是手段,“带法”才是根本。法官直播的价值,不应止于卖货回款,更在于借镜头普及法律知识。涉案螃蟹背后是何纠纷?网络司法拍卖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一次鲜活的执行实践,胜过十次空洞的法条说教。在推介商品的同时,更应阐释司法程序、彰显法律规则,让直播镜头成为普法的窗口。

镜头是工具,法治是内核。网友围观的不仅是螃蟹的肥美,更是司法运行的透明度。将一次性的资产处置,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既能完成执行任务,又能提升公众法律素养,方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创新,万变不离其宗。守护公平正义、传播法治精神,是其永恒的底色。愿法官们镜头前“带货”时,始终不忘“带法”。“带货”旨在兑现个案权益,是智慧执行的创新之“术”;“带法”则关乎规则引领与价值传递,是司法为民的根本之“道”。每一次“带货”与“带法”的成功融合,都是司法公信力的坚实积累。当创新的“术”稳健地承载起普法的“道”,具体的执行实践便能超越个案本身,升华为滋养社会法治信仰的鲜活源泉。唯有如此,司法才能在与时俱进中,筑牢最坚实的权威根基。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嫳屑男子
  • 双桂女
  • 顺其自然者
  • 西江月
  • 无所求
  • 小寺沙弥
发送

1条评论

  • 一提到南京法官,那影响力可不一般。
    2025-11-13 08:19:03 0回复
    1
  • 1439
    积分
  • 72
    博文
  • 497
    被赞

个人介绍

我从山中来,叮咚向大海。 日日不停歇,霜雪也流岩。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2025216299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5000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636892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