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收藏本站

银行“反诈”,不应偏离初衷

wuyaoshun 最后编辑于 2025-11-17 10:24:36
2791 5 6

银行“反诈”不应偏离初衷

吴尧舜

现在到银行取自己的钱,好像是在受审,的确不是滋味。据媒体报道,最近一位周律师因为朋友结婚,想取4万元现金随礼。银行柜员却步步追问:取钱做什么?具体买什么?甚至还翻看他之前的转账记录,追问某笔钱的来龙去脉。最后,银行说要报警,等了半小时又说联系不上,周律师只好放弃取款。

这件事让人很困惑。保护储户权益和反诈不该是对立的。国家有规定,取款5万元以上才需要登记用途(后来也取消了)。这家银行自己定下“取款1万元以上就要报备”的规矩,显然是层层加码。更让人不舒服的,是那种被当作嫌疑人的感觉。取自己的钱,却要像接受审讯一样交代每一笔开销,连个人转账记录都要被拿出来讨论。这样的“保护”,已经变了味。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这是我国金融机构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反诈”,应建立在优化风控模型,通过技术手段对“可疑交易”的精准识别上,把储户预设为犯罪嫌疑人的“有罪推定”式盘问,犹如漫无目的的霰弹,早已偏离“反诈”初衷,沦为侵害储户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反诈”既要有力度更要有精度,才能赢得公众支持。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竹青
  • wuyaoshun
  • 溪水流岩
  • 嫳屑男子
  • 月满西楼
  • 泉水涓涓
发送

5条评论

  • 银行单方面在储户网上银行限额,未经储户同意的做法值得商榷。
    2025-11-17 15:52:06 0回复
    0
  • 我上次取个几万也被银行一顿盘问,互相理解吧,他们怕客户被骗,我们也理解他们的初衷
    2025-11-17 15:35:43 0回复
    0
  • 这是个老大难问题啦。
    2025-11-17 15:25:09 0回复
    0
  • 自动取款机 分几天取
    2025-11-17 10:27:20 0回复
    0
  • 8753
    积分
  • 453
    博文
  • 2672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2025216299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5000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636892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