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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3日新话题

常言道 最后编辑于 2025-11-19 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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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电梯广告泛滥,简单画面反复播放,一两句广告词“循环轰炸”,在封闭空间里让人感觉特别刺耳。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用网购的“通用钥匙”关停了百余个电梯广告屏,有人认为他干了一件“大家想干却不敢干的事”,也有人指出此举可能涉嫌违法。对此,你怎么看?

请注意,每周日晚截稿)

11月19日常言道刊发名单:

涤生侯、氯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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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条评论

  • “侠气”维权不可取

    峰回路转

    进电梯被广告“循环轰炸”,早已成不少人的日常困扰。上海一名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此举收获不少赞许声,却也触碰了法律红线。这份“替天行道”的“侠气”,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公众对该行为的共情不难理解。密闭的电梯空间里,重复的广告词、刺眼的画面,让乘客避无可避。物业只管收钱不管管理,广告商只顾投放不顾感受,投诉反馈往往石沉大海。当正当诉求渠道不畅时,有人挺身而出“整治”乱象,自然容易引发共鸣。但共情不代表认同,理解不意味着合法,“大家想干却不敢干”绝不能成为突破法律边界的借口。

    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的行为绝非“正义之举”。电梯广告屏属物业或广告公司合法财产,即便广告投放存在问题,也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网购“通用钥匙”本身可能涉嫌非法获取专用工具,擅自关停设备更是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若造成严重损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以违法手段对抗不当行为,如同“以暴制暴”,只会陷入破坏秩序的恶性循环。

    真正的维权,从来不是靠“侠气”逞能,而是靠规则发力。面对电梯广告乱象,乘客并非无能为力。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协商,要求物业规范广告投放、公示收益及用途;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规广告,向住建部门反映物业不作为。这些合法途径或许见效不快,但每一步都在推动问题解决,每一次诉求都在强化规则意识。

    治理电梯广告乱象,更需多方协同发力。物业要守住“服务为本”的底线,不能把电梯变成“盈利工具”;广告商要兼顾商业利益与公众感受,避免过度投放;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唯有形成“业主监督、企业自律、监管发力”的共治格局,才能让电梯广告回归“适度、有序”的轨道。

    法治社会里,“侠气”要让位于规则,情绪要服从于理性。面对权益受损,与其寄望于“侠客”出现,不如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唯有每个人都守好法律底线,每个主体都尽到应有责任,才能让类似的“维权困境”真正得到化解。
    2025-11-25 13:13:1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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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理电梯广告扰民,不可“一关了之”​

    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的事件,引发关注。不少人直呼“解气”,认为此举道出了群众心声,也有观点指出其涉嫌违法。这一事件折射出电梯广告扰民的治理困境,更警示我们:简单“一关了之”绝非治本之策,唯有依法依规、协同共治方能破解难题。​
    电梯空间密闭狭小,高分贝、循环播放的广告形成“强制观看”,让群众不堪其扰。更关键的是,根据《民法典》,利用电梯等业主共有部分经营,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现实中,许多小区电梯广告的投放、收益、用途全是“糊涂账”,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收益权未能得到有效保障——这正是该行为引发共鸣的深层原因。​
    然而,维护合法权益绝不能超越法律边界。电梯作为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其管理运营须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则。个人擅自用“通用钥匙”关停广告屏,即便初衷是维护公共利益,手段也已涉嫌侵犯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存在法律风险。文明法治社会,既要回应合理诉求,更要恪守程序正义。破解难题,不能靠“以错纠错”,而要靠法律规则这把“金钥匙”。​
    治理之道,在于将个体“不满”转化为集体行动,将权益主张落实为制度保障。其一,激活业主自治效能,依托业主大会、业委会等载体,明确业主对广告投放、内容审核、音量管控、收益分配的决定权与监督权,让公共收益在阳光下运行。其二,物业要回归服务本位,严守合同约定,规范经营流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整改业主合理诉求。其三,行业主管与监管部门更要主动作为,出台更细化、可操作的管理规范,明确权责边界与违规罚则,为市场行为划定清晰底线。​
    治理电梯广告扰民,是基层治理的一道精细考题,考验着业主、物业、广告方与监管部门的协同智慧。当诉求有畅通渠道,问题有解决机制,公共空间治理才能从“一时解气”走向“长久宜居”。届时,电梯这方寸之地才能重归宁静舒适,成为和谐社区的温暖一隅。
    2025-11-23 17:27:1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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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钥匙”行不通,“法治钥匙”最管用

    如今,电梯广告泛滥,简单画面反复播放,一两句广告词“循环轰炸”,在封闭空间里让人感觉特别刺耳。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网友纷纷点赞“干了大家不敢干的事”,但也有理性声音提醒“可能违法”。这场热议说明:对抗电梯广告扰民,解气的冲动之外,更要找对合法的“钥匙”。
    大学生的行为能“圈粉”,根源在于电梯广告早已越界扰民。广告商为刷存在感,把封闭空间变成“强制收视间”,短暂的乘梯时间被高频次轰炸;物业揣着广告收益装聋作哑,对居民的合理诉求充耳不闻。当商业利益碾压居住权益,当公共空间沦为盈利工具,群众的不满自然越积越多,这正是“关停行为”引发共鸣的关键。​
    但再解气的“正义”,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电梯广告屏是物业或广告公司的合法财产,擅自关停轻则侵犯财产权,要是操作不当弄坏设备,还可能涉嫌故意损坏财物,得赔钱甚至担责。更要看到,“以错纠错”是个误区:用违法手段去维权,只会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让合理诉求失了分量,得不偿失。
    乱象本质是“商业利益”与“居民权益”失衡,破解之道在多方合力。广告方要守住底线,别把“强制灌输”当有效传播,用适度、得体的方式传递信息,才能真正让人接受;物业得摆正位置,既要管广告投放,更要听业主意见,公示广告收益并用于公共开支才是正途;监管部门要主动出手,划定播放时长、音量大小等标准,对扰民广告及时叫停。最关键的是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定规则,明确广告怎么播、收益怎么用,用合法渠道倒逼规范。
    电梯虽小,装着民生温度;广告事小,连着治理智慧。大学生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对抗电梯广告扰民现象,网购“通用钥匙”行不通,“法治钥匙”才管用。唯有广告方守尺度、物业尽责任、监管有力度、业主善维权,才能平衡商业价值与居住权益,让电梯回归“便捷通行”的本质,而不是让人避之不及的“噪音场”。
    2025-11-23 17:20:2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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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暴制暴”不可取
    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以网购的“通用钥匙”,关停了百余个电梯广告屏,此举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波澜。有人拍手称快,视其为“电梯侠”;亦有人冷静指出,这份“侠气”的背后,潜藏着逾越法律红线的风险。这一事件恰似一面多棱镜,折射出都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电梯广告扰民困境,以及公共空间治理的复杂难题。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这一城市治理的“痛点”,绝不能寄望于一把“以暴制扰”的“通用钥匙”。
    当下,公众对电梯广告的厌烦情绪已积郁已久。电梯,作为每日必经的狭小密闭空间,简单粗暴的画面与几句单薄的广告词无休止地循环轰炸,无异于一种感官的强制绑架。这种“魔音贯耳”式的信息灌输,不仅未能达成有效的传播效果,反而因其创意贫乏与投放过密,引发了受众的强烈心理抵触。大学生的“钥匙行动”,正是这种普遍不满情绪的极端外化,是公众对宁静空间被侵蚀的抗议。
    大学生的行为固然解气,从法律视角审视,却已游走在违法边缘。电梯广告屏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合法财产 ,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关停,可能涉嫌构成民事侵权。如果在关闭过程中损坏了设备,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碰《刑法》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更重要的是,若以违法对抗不文明,将开启一个危险的先例。人人都可以主观感受为由,随意处置其认为“扰民”的设施,社会秩序将何以维系?法治的要义在于为权利救济提供正当渠道,而非鼓励“以暴制暴”的复仇。
    破解电梯广告的困局,更需要多方协力。公众在电梯这一准公共空间中的“免于被强制骚扰”的权益,即“安宁权”或“生活安宁权”,在《民法典》中已有体现。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充分同意便引入高分贝、强循环的广告,其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存有商榷空间。因此,完善业主与物业的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广告投放的音量、时段与内容标准,让权益受损者拥有便捷、有效的投诉与维权通道,方是治本之策。而广告从业者更应进行深刻的伦理自觉与创意升级,认识到真正的有效传播源于尊重与共鸣,而非声嘶力竭的重复。好的广告应该是像好朋友的推荐一样自然,令人愉悦接受;而并非嘈杂、强制,令人烦躁。
    文明社会的进步,靠的从来不是对抗与冲动,而是理性与法制。只有各方责任归位,才能将电梯这一方寸之地,转变为兼具商业价值与人文关怀的和谐空间。
    2025-11-22 23:41:1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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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梯广告的“循环轰炸”当休矣

    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的事件引发热议。这位“电梯侠”的举动,折射出公众对电梯广告“泛滥成灾”的集体不适。封闭空间里,简单画面不断闪烁,广告词无限循环,构成了难以回避的感官暴力。然而,以违法对抗扰民终非治本之策。

    电梯广告引发反弹,根源在于投放逻辑与便民宗旨的背离。广告商看重电梯的封闭性和乘客的“无聊时间”,却忽略了这一空间的特殊性——它是居民归家的必经之路,是社区环境的一部分。当广告屏的强光刺目闪烁,当重复语音在狭小空间回响,这不仅是对感官的侵扰,更是对公共空间安宁权的剥夺。

    从产权角度看,电梯作为建筑物共有部分,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属于全体业主。按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应征得业主同意。然而现实中,许多电梯广告的投放未经业主充分知情同意,广告收益也成了一笔糊涂账。这种对业主权利的漠视,正是矛盾激化的深层原因。

    部分广告内容同样值得警惕。一些广告以“洗脑”为荣,实则创意贫乏、制作粗糙,甚至含有夸大宣传、低俗暗示。这些内容不仅拉低社区格调,更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电梯侠”的出现是一个警示——当正当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极端维权就可能出现。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电梯侠”,而是完善的社区治理机制:物业应当规范广告引入程序,保障业主知情权和决定权;广告商须转变思路,从“强制观看”走向“价值提供”;监管部门需出台细致规范,对音量、亮度、内容等明确限制。

    电梯作为日常生活中无法回避的空间,其环境品质直接影响居住体验。理想的电梯广告不应是扰民的“视觉噪音”,而应成为社区生活的和谐点缀。只有当广告商学会尊重业主权益、关注居民感受,电梯广告才能实现商业价值与公共价值的平衡,真正为城市生活添彩而非添堵。
    2025-11-22 20:52: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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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权”岂能“霸权”

    近日,沪上一大学生借网购“钥匙”关停百余电梯广告屏之举,引发舆论热议。有人赞其“替天行道”,道出了公众对电梯广告“循环轰炸”的不满;亦有人斥其“偏激违法”,担忧私力救济冲击社会秩序。而这样的困扰,在不少住宅小区亦不鲜见——早高峰的轿厢里,高分贝促销音强行“入耳”;晚归的深夜,闪烁广告屏扰人安宁,电梯这方“方寸天地”,悄然沦为市民避不开的“视听困扰”。此事如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公共空间治理的核心命题:权力行使当有边界,城市治理更需温度,“有权”绝不能沦为“霸权”。
    必须正视,泛滥的电梯广告绝非细枝末节的感官滋扰,而是对公民安宁权、选择权的公然侵犯。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本质是为业主提供通行便利的空间,而非商家单向灌输广告的“盈利阵地”。高频重复的音画、不分时段的“轰炸”,让本就狭小的轿厢更添压抑,既违背了公共空间的人文属性,也无视了居民的基本权益。公众的沉默与忍耐,并非对这种“霸权”的默许,而是源于反馈渠道不畅、退出机制缺失的无奈。沪上大学生的极端行为,虽宣泄了普遍情绪,却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这与现代社会倡导的法治精神、文明风尚格格不入,更不符合城市治理的理性逻辑。
    但须明确,维权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看似“解气”,实则隐患重重。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任何个体都无权擅自处置公共财产或他人合法权益。倘若人人皆凭一己好恶“快意恩仇”,无视规则、逾越底线,社会秩序必将陷入混乱。从基层矛盾化解到公共事务管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识,正是城市文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破解各类治理难题的根本遵循。
    正道何在?关键在于“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双管齐下。我市天宁区探索推行的“业主议事会”模式,其核心在于激活基层民主协商,恰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可行路径。该模式为解决电梯广告问题指明了方向:在监管层面,可参照公共场所噪音管理标准,明确“音量不超过40分贝、每日22时至次日7时静音播放、内容提前报备”等硬性标准,让商业行为有规可循;在物业层面,须摆正“服务者”定位,摒弃“重盈利、轻权益”思维。2024年9月施行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更提供了明确法规依据,规定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所得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人应依法管理、定期公开收支。 据此,物业应做到投放前征求意见、收益定期公示、投诉快速响应,推动业主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在监督层面,可将广告合规性与业主满意度纳入物业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奖惩”倒逼管理方履职尽责。归根结底,物业的“管理权”源于业主的“委托权”,其本质是服务,绝非可恣意妄为的“霸权”。唯有将业主权益置于首位,方能实现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共赢。
    “有权”不可任性,治理当有温度。电梯广告治理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城市文明的底色、关乎市民生活的幸福感。当我们的小区电梯间再无“魔音贯耳”,当公共空间的每份权益都被妥帖安放,城市的文明质感便会在细微处愈发彰显。唯有坚守法治底线、激活基层智慧、厚植人文关怀,方能让“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承诺,在井然的秩序与温情的治理中落到实处。
    2025-11-21 07:17:2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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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梯广告争议的民声与法理



    电梯本是居民出行的便捷空间,如今却沦为广告 “重灾区”。简单画面循环播放、洗脑广告词反复轰炸,封闭空间里的强制传播让无数人不堪其扰。上海大学生用 “通用钥匙” 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的行为,瞬间引发舆论两极分化:有人称赞其 “替民发声”,也有人警示此举涉嫌违法。这场争议的核心,实则是公共空间权益与法律边界的碰撞,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电梯广告的泛滥,早已突破公共空间的合理使用边界。不同于户外广告的可选择性观看,电梯作为密闭且必经的公共区域,用户缺乏拒绝广告的权利。部分广告商为追求传播效果,采用高分贝音量、重复式文案、刺眼画面等方式强化记忆,不仅干扰居民正常交流,更对老人、婴幼儿等群体造成困扰。更值得关注的是,许多小区电梯广告的投放未征求业主意见,收益也未公开透明分配,本质上是对业主公共权益的侵犯。大学生的行为之所以引发共鸣,正是因为它击中了大众对 “广告扰民” 的普遍不满,道出了 “大家想干却不敢干” 的心声,其背后是公众对公共空间秩序的合理诉求。
    然而,民意的合理性不能掩盖行为的违法风险。电梯广告屏属于物业或广告公司的合法财产,未经允许擅自关停甚至可能损坏设备,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若 “通用钥匙” 的使用涉及破解设备安全防护,还可能触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更重要的是,这种 “以暴制暴” 的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发冲突升级,破坏社会治理的正常秩序。维权需要勇气,但更需要合法途径,个人不能因诉求合理就逾越法律红线,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
    解决电梯广告泛滥的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找到民意与法律的平衡点。物业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投放广告前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明确广告时长、音量、内容等标准,将广告收益公开公示并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梯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扰民、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业主也应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如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唯有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才能既保障广告商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居民的公共空间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电梯广告的争议,折射出公共空间治理的深层问题。大学生的行为虽有不妥,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公共空间的使用不能忽视民众的感受,维权行为也不能脱离法律的约束。唯有坚守法律底线,畅通沟通渠道,才能让公共空间真正服务于大众,让广告传播与居民生活和谐共生。
    2025-11-20 09:39:4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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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梯广告设置投放 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吗 内容经过审核吗
    2025-11-20 09:30:09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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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黑客行为,不过做的事情符合群众利益,所以才会引起争议。
    2025-11-20 08:17:1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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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作为服务企业联系安装的,居民是服务合同的甲方,为何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约束行为。居民擅自行动前,做了沟通了么。
    2025-11-20 02:39:1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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