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央视八套违反总局规定 带头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
2009年9月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发布,2010年1月1日施行),核心条款第十七条明确: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2004年1月15日笔者发文:“央视打起‘擦边球’ 竟然违反‘限广令’”央视八套黄金档时段播出电视连续剧《大江大河之岁月如歌》,时不时的出现广告“立白科技集团 创新30年 感恩有你”“立白全国销量领先”“舍得酒 每一瓶都是老酒 与你共赏《大江大河之岁月如歌》”。

央视八套不但没有停止插播广告,反而变本加厉。 昨天,又在黄金时段播放电视连续剧《四喜》时插播30秒商业广告。

央视八套作为主流平台带头违规,既违背监管要求,也影响观众收视体验。
主流平台应是政策执行的标杆,而非例外。《四喜》本就因剧情、演技引发争议,插播广告进一步消耗观众信任,还可能冲击平台公信力。建议监管部门强化核查,平台也需自查整改,在追求营收与收视时,守住合规底线与观众期待。唯有兼顾政策要求与用户体验,才能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