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鄤集】点校选载:卷五·楊忠烈公集序
按:这篇文章在点校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郑鄤原文中有一句话被后来的版本改动了。
为杨涟的文集作序最早的人是郑鄤。明崇祯六年夏天,杨涟的公子之易到毗陵找到郑鄤,请郑鄤帮助编定杨涟的文集。文集编定以后,郑鄤以书法形式亲笔书写了序言。所以最早的杨涟文集,是有郑鄤序的墨迹的。他用的标题是:《杨忠烈公集序》。
入清以后,多数版本的《杨忠烈公文集》的郑序被删除了,点校者只在世美堂版发现郑序还在,而它对其中一句进行了修改。
郑鄤原文中这段话是:“三年之内,次第誅夷,雜沓擁戴;而終于開我聖明,乾坤不毁者,公之功也。”世美堂版则为:“三年之内,次第誅夷其党,而終于開我聖明,乾坤不毁者,公之功也。”
点校者认为:郑鄤原文不错,包含了另一层意思(东林君子被诛杀,魏忠贤被乱七八糟的人拥戴),字句极简,不太容易理解;而世美堂版则改得简单明了,便于阅读,但仔细看少了一个过程。故而在校記中说明对郑鄤此句不作改动,保持郑鄤序的本来面目,以各存其说。
楊忠烈公集序
應山楊公,以天啟五年乙丑七月廿四日慘死詔獄,附逆者嗾逆魏死之也。越三年戊辰,而今上龍飛,首雪公冤,賜謚“忠烈”,贈廕、祭葬如制。公子之易,三疏鳴寃,皆得溫諭。今癸酉夏,走千里,過毘陵,出公遺文,屬鄤編定。鄤立朝淺,不識公,而以論畱中疏有“權璫”“煬竈”語,摧折最先[1]。公糾逆疏,猥荷齒及,景行之思與知己之感,耿耿十年,乃受編摩[2]之役。篝燈結集,與之易相對飲泣,置而復理者三,凡十日成書,鄤爲之序。
鄤惟公之精忠光于日月,公之大節鑒在聖明,兒童走卒皆知公名,其何所俟叙述?獨是小人之倾公,與君子之惜公者,世或未晰,鄤得而論列之。
小人之傾公者,其說有二:曰“移宫”,曰“封疆”。夫移宫以尊朝廷,恩禮以安選侍,皆公言也。執公之後一言,而[3]罪公之前一言,可乎?經畧之敗,公告君父有參疏,告朋友有恨書,直以楚人故,羅之曰“護熊”,可乎?蓋小人之爲[4]此者,借也;依違于小人之言者,借小人也。
乃若君子惜公,其說亦有二:曰“移宮太驟”,“糾逆近激”。夫天子正位,宫人避席,何驟之有?公疏未糾[5]之前,逐閣輔,逐冢宰,逐宗伯、司㓂,璫燄何嘗不烈?君子之禍,何嘗不棘,又誰激之耶?凡爲此者,與于小人之甚者也。
余觀公論事甚平,聞公與人甚和,嘗怪何以得禍至此。及讀遺編,愾然而嘆。人事忌認眞,而公最眞;物情忌勘透,而公最透。一薰一蕕迎而其氣不相入,不必待抨抨若瓦石之擊也。
若夫眞人[6]乘願持世,亦爲天地間完一事兩事而已。宫移而公歸,逆糾而公死。先之未死,天以後一事屬公也。糾逆之疏出,而逆狀曉然于天下,姦魄斬矣。三年之内,次第誅夷,雜沓擁戴[7];而終于開我聖明,乾坤不毁者,公之功也。三朝之[8]業,公隻手扶之,而公可以死矣。惟今皇上受命,同于唐堯,而首行舜殛四凶之事。知我公爲第一忠也,表章獨先,恩卹獨渥,以教忠儀直于千百萬世,而公可以死矣。
四朝知遇之盛,我知[9]公之報之未有已也。世道何以終泰而不否,人材何以有忠而無佞,我公之靈在帝左右,神之聽之,能無念哉!
集奏議三卷,書牘三卷,詩、文各一卷,冠以恩諭,附以鳴冤疏揭,凡十卷[10],總若干萬言。[11]
【校】:
對照本為《楊忠烈公文集·原序·鄭序》。國家圖書館藏古籍,清道光十三年重刻本,世美堂藏板。
[1]摧折最先:《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早被摧折”。
[2]編摩:《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編摹”。
[3]而:《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以”。
[4]爲:《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言”。
[5]糾:《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發”。
[6]真人:《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大人”。
[7]次第誅夷:此处《楊忠烈公文集·鄭序》改爲“次第誅戮其黨”,可能有對鄭鄤原文理解不同。
[8]之:《楊忠烈公文集·鄭序》作“大”。
[9]知:《楊忠烈公文集·鄭序》无此字。
[10]此句《楊忠烈公文集·鄭序》爲“集奏議、詩、文、書、牘各一卷”。查《楊忠烈公文集》共十卷。卷一,卷二:奏疏。卷三:參、揭、家書。卷四、卷五:書簡。卷六:啟。卷七:雜文:序、記、傳、行狀、銘志、告祭文。卷八:行狀,誌銘。卷九:文。卷十:詩。
[11]《楊忠烈公文集·鄭序》篇末另起一行,有:
“崇禎六年五月十五日翰林院庶吉士毘陵鄭鄤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