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多年前办理了一张公交IC卡,当时办理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收取的20元是押金,不是工本费,说以后不用了可以退还。
如今我已经年满60周岁,昨天去办理了老年卡,便想把这张旧的公交IC卡注销掉。可在办理注销时,工作人员却告诉我,当年收取的20元是工本费,不能退还。
我对此有疑问,想说明几点:
1. 当年办卡时,工作人员明确说是押金,我才愿意办理,并非冲着工本费办卡;
2. 多年来我一直以为这20元是可退的押金,现在突然变成工本费,我难以理解;
3. 同样是一张卡,之前说是押金,现在注销就变成工本费,说法前后不一致,希望能给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
我只是想弄清楚:当年这20元到底是押金还是工本费?为什么前后说法不一样?
为了弄清这事,特地查了相关方面的说法:
早年常州公交IC卡叫卡租金/押金,实际是按使用月数扣费的租用制 :
2001–2010.4:30元租金,每月扣1元,30个月扣完
2010.5起:10元租金,每月扣0.5元,20个月扣完
后来统一改成龙城通卡,20元是工本费,退卡一律不退工本费
我的!这张卡办了很多年,早就超过20个月,租金/押金已全部扣完,所以现在注销只能退卡内余额,20元工本费不退
现在办的老年卡(60–69岁) 也是工本费20元,不退 ,退卡只退卡内余额,工本费不返还 !
原来这方面的政策是改了很多次,我还傻傻的想拿旧卡退20元押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