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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姣瑜:情理法交融的“无袍法官”

常人 最后编辑于 2026-03-20 09: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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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有这样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来自百姓,与法官并肩而坐,共断是非,被形象地称为“无袍法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表彰了一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同时也是武进区香溢澜桥社区副主任的王姣瑜光荣上榜。

自2022年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王姣瑜已参与了数十起案件的陪审工作。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她始终思考着如何将长期积累的基层工作经验融入陪审工作,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能体会到理解和关怀。

不久前,她参与陪审的一起离婚案件,便是这种思考的生动实践。原告刘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因矛盾已分居近三年,感情濒临破裂,刘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姣瑜敏锐地发现,双方其实都非常疼爱孩子,但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彼此间存在和好的可能。庭审结束后,她主动将两人约到了自己工作的社区调解室。

“没啥大矛盾,就是零零碎碎,一些口角。”面对僵持的夫妻,王姣瑜从他们最关心的孩子切入,耐心劝解,她以朴实的语言,从爱情、亲情谈到家庭责任,努力融化横亘在这对夫妻之间三年的坚冰。最终,在法官和王姣瑜的共同努力下,丈夫向妻子承认了错误,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谈及此事,王姣瑜感慨道:“看到他们都能为了孩子重归于好,我心里特别感动,也特别有成就感。我更加确信,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就是要把老百姓的心声带到法庭上,用我们普通人的视角,去弥补法律条文之外的情感缝隙。”

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王姣瑜利用业余时间,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律文献,收看法治报道,并积极向法官请教,与同行交流。从一名社区干部成长为获得全国表彰的人民陪审员,王姣瑜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无袍”之身亦可尽“有为”之责,在守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记者:陈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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