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4 月 3 日,我因占道经营被三井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检查。当时我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主动离开,并没有拒不配合、也没有抗拒改正。但执法人员没有任何口头劝离、警告、责令整改的程序,上来就直接要求扣车。
【严重程序违法】
只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未出具《扣押决定书》车辆被强行扣押,属于行政强制,但现场只给了证据保存单,没有依法出具《扣押决定书》,也没有告知扣押期限、法律依据、救济途径。
4 月 7 日去取车,被口头告知 “扣车 7 天”我今天(4 月 7 日)主动去执法部门申请返还车辆,工作人员没有任何书面文书,口头直接说 “要扣 7 天”,态度生硬,甚至说 “不服你去投诉”。
适用法律明显不当,我无任何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行为,已要求主动离场,依法不应直接采取扣车这种最严厉的行政强制措施。未劝离、未警告、直接扣车,完全违反《行政强制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比例原则。
【我的疑问与诉求】
已主动离开,为何不劝离、不警告,直接扣车?
扣押车辆 7 天,不出具《扣押决定书》,仅凭口头告知,合法程序与法律依据是什么?
执法程序明显违法,谁来监督、纠正?
现恳请:
立即督办,返还我的车辆;
给老百姓一个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