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鄤集】点校选载:卷七·《選丁丑房正序 二首》
按:这是郑鄤在狱中应秀才雷应元的请求,编选崇祯十年会试的优秀八股文而写的序言,不仅有对制义的论述,同时也记录了他在监狱中的一些状况。
選丁丑房正序 二首
余觸溫首輔忌,繫刑部獄半年而病。温語所司:“此人負氣,急訊之可死。”乃以丙子五月幾望,荆籃[1]舁曳往返赤日中,而病遂劇且癱。忽傳溫已籍余家人名送厰衛者,僮僕皆逸,比舍郎爲余僱小參給使。會有同繫劉總河子茂才君、和計部子孝廉君,獨過存。一日見有拜牀下者,囈問何人,答云“此中處館者”。私念,此中無館,是人耶鬼耶,吾生耶死耶?則又問之:“君既館此,知吾死幾日矣?”其人云:“吾非鬼,先生亦未死。吾京學黃生也。宋計部相延教子,某則以就教先生,故來。不意先生憊至此。”病中漫應之:“君豈不聞貧也,非憊也,吾病厄耳,豈憊乎?”黃生媿謝,則曰:“攜有尊酒,先生雖不能舉觴,敢手扶進一卮?”余指牀頭有勺,酒可相酬,蓋猶劉茂才之貺也。
時將迫計偕,秦、晉、齊、魯、江、閩諸君來者頗眾,無不涕洟。余奄奄待盡,人都不復了,薪水屢空,惟同年倪計部時周之耳。華亭陳臥子、夏彝仲獨造晤,言笑問:“二君胡爲乎來?”二君言:“昨有達者囑勿來,來必累。使爲累懾,豈吾二人乎?”後榜下,二君皆第,乃知達者之言亦未盡達也。
越歲兩月,又移余錦衣獄。鄒金吾云:“吾不能爲万俟卨也。”遂决去,而溫以其門人董琨代。琨受命即訊,見余病殆,以告温。温命先具疏聞,得嚴旨則立斃之耳。訊時,余舊從家人名皆在金吾案上,乃知向傳之不妄也。琨遂禁余家屬往來,又絕余食,仍遣走狗迫勒余賄,無以應。有同繫京學雷生,夜隔窗語:“外傳洶洶,先生盍自爲計?”余曰:“吾死且訴高皇帝,聽盆死我耳,柰何自死乎?”生問所需,曰:“渴甚。”則以氷兩片從牖間入,猶恐氷聲爲獄卒聞之。琨遂上疏,忽奉御批責令調治,又云,“如致斃,董琨不得辭罪”。於是,諸姦欲致斃孤臣之意,葢洞然於聖主日月之照矣。逾時,琨以他故且被罪,厲禁少解,余病亦稍減。
長兒珏獨侍湯藥,衣不解帶,得間則以舊業爲問。雷生且購得新貴人牘,屬評定,竟不忍却。已而忽有刻本,問所由,則生有鄉人爲書林,其子亦諸生,故得之以傳也。初欲詫止,既而喟然。人間事流行坎止,亦何容心於其間乎,政復聽之耳。生請余序,欲約略論文之要。嘻!又多乎哉?乃爲之識在繫評選之始末如此。
【校】
[1]荆籃:原為“荆藍”,疑為抄誤,今改。
又
選成,諸生終以不及論文爲疑,固請。嗟乎!余何言?無已,姑妄言之。
余自壬戌起家,屈指十六年矣。今兩年犴狴,前經魏削,家食十有四年。四方諸生不我遐,問業屨滿,曾爲選厯科《程墨正》,祗遵功令、正文體之義。今以“正”名《選》,亦猶是也。
夫功令屢飭,而其效未覩,厥有由矣。萬厯中年,人文最盛,當時猶以字句之有不雅馴也,摘而申戒之,曰,“必無用此”。然用之非正也,不用之亦非正也。一變而後學遂以時文爲師,大抵中下之材,敷飾爲觀而已。
則有非之者曰:“繁露、法言,未嘗禁也,吾用之,可以領異爭先。”未幾又有非之者曰:“是不裨時務。古有奏議,今有邸報,分類而比櫛之,不過百紙。”遇題之近於類者,雜扮而出,自命經濟,曰“如是者正”。又有起而非之者曰:“而之術未尊也。夫尊莫尊於訓詁矣,此聖賢之鐸,而大儒之珠也,孰敢有非我者?”以是容悅,希詭遇於當世。
嗟乎!神理之不存,而芻靈之塗飾,其踞甚尊,其力頗暇,搆鬭不耻爲賤儒,玄黃漸起於文字矣。識者有憂之,謂:“莫若就行業中,擷其存神理而不爲塗飾者,使子弟從之,可以回心而向道,將功令信於上,而觀文之化成於下。”以余點次今科房稿,郁郁彬彬,於斯盛矣。中有清鴻博大之章,殊不類經生言者,故樂爲之選,而仍顏以“正”。蓋期功令之效可覩,而余所自矢,終不敢失十四年家食之微尙也。
嗟乎!余何言,姑妄言之,諸生其重余過也夫。
崇禎十年丁丑七月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