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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廿五年学界对郑鄤研究的状况概述(四)· 对郑鄤冤案论述的继续

清凉黄昏 最后编辑于 2026-05-07 1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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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廿五年学界对郑鄤研究的状况概述(四)



学界对郑鄤冤案论述的继续

2003年以后,学界对郑鄤案件的论述还有所继续,主要的著作和文章如下(以时间顺序写出):


(一)2005年刘鹤年所著的《晚明政治小说与党争》[1]

该书中第三章第四节标题为:《放郑小史》 《大英雄传》——弥天大冤的雾霭烟幕。因这两个小说是温体仁与其党羽编写,用来丑化郑鄤的恶俗小说,所以书中也就会论述到郑鄤案件。

作者认为郑鄤案最根本的起因是:“温体仁唯恐文震孟东山再起, 卷土重来, 又把矛头指向了文震孟志同道合的好友庶吉士郑鄤, 并欲借此举重创文震孟的势力。”

作者认为郑鄤之狱是明末大冤案之一, 其根据有二: 一是罪名含混, 漏洞百出, 先说是他本人杖母, 后来又变成了“迫父杖母”, 审问后又变成了“家法杖母”, 因为是蓄意捏造, 所以前后不一。二是证据不足, 这种家庭纠纷传闻, 并无外人亲眼得见, 往往是市井流传, 添油加醋, 更有恶意之人, 别有用心, 蓄意诬陷, 证词本身捉襟见肘, 经不起推敲, 更何况后来的作证者自己又推翻了证词。

作者归纳这样的恶俗小说有四个特点:隐私文学, 无中生有语涉淫秽, 一箭双雕(招徕读者与丑化郑鄤);吹捧奸臣, 颠倒黑白诅咒谩骂, 导向阴毒。笔者以为,从上述四个特点可以体会到郑鄤当时在道德舆论上所受到的压力和精神摧残,可见晚明党争的残酷与对手的无所不用其极。


(二)2016年辛德勇的《祭獭食蹠》[2]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辛德勇教授的这本书里收入一篇文章:题苏继庼先生旧藏清抄本《考定苏文忠公年谱》。这篇文章是为某公司拍卖清抄本《考定苏文忠公年谱》而撰写,由于考定苏谱是郑鄤在狱中编纂,所以文章中自然就会涉及郑鄤其人与案件。

辛教授认为,“虽然谁都看得出来,郑鄤入狱受审,是赤裸裸的政治陷害,但他也确实有贻人口实的瑕疵”;但他对郑鄤的政治操守大加赞扬:“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郑鄤立朝大节正义凛然,足以彪炳千秋,与天地长存,与日月同辉。”

文中还写到,郑鄤论诗一向推崇苏轼,说郑鄤在狱中作了两件与苏轼及他的诗有关的事情。一是编录了苏东坡诗的选本,放在枕边经常翻阅,以纾解心中的愤闷;二是编纂了《考定苏文忠公年谱》(后来编入《峚阳草堂文集卷十五》 )。

在文章末尾,辛教授发出感叹:千古奇冤,一腔悲情所系,三百多年来若隐若现,不绝如缕。

虽然《祭獭食蹠》这本书2016年出版,但是这篇文章辛教授写于2012年4月,最早发表于刊物《国学茶座》2013年第1期


(三)2013年庞乃明、闫志猛的《教课书里没有的明史》[3]

书中有一篇文章题名:“崇祯遭温(瘟)”与“郑鄤之狱”,是论述郑鄤之狱的专文。该文在其前言中即指出“郑鄤被杀正是崇祯遭瘟后轰动一时的大冤狱”。对于郑鄤的人品与个性,写为“幼擅才名,聪颖好学,性格锋芒毕露,有些恃才傲物。该文对郑鄤案的过程和主要人物均有叙述,且重点突出。而笔者以为最值得关注的有几点。其一,对郑鄤《痛沥奇冤疏》的分析,说在辩护疏中“郑鄤提出了很有说服力的几个疑点”,这与笔者看到某一本《峚阳全集》上的眉批“此文最佳”巧相吻合。其二是提及了郑鄤进京的原因之一是,“同乡先贤孙慎行奉诏北上,力促郑鄤一路同行”,这一点,好些论者是忽略了的。其三是指出李清的五世族孙李祥在重刻《三垣笔记》时,对李清叙述郑鄤伪孝作了澄清。可见作者并不认同李清对郑鄤伪孝的记述。该文最后写:“可见事久自现,一切都会在时间的冲刷下慢慢显露出历史的真实。”是啊,郑鄤案露出真相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四)2014年傅小凡的《大明悲歌》[4]

2014年2月,厦门大学傅小凡教授在百家讲坛开讲《崇祯那些年》,并出版图书《大明悲歌——崇祯那些年》。第十一讲:崇祯遭“瘟”,亦主要举温体仁排挤文震孟和陷害郑鄤为例说明崇祯皇帝遭瘟之深,。傅教授的开讲录有视频,其中讲述关于郑鄤的视频时间大约为20分钟。

傅教授的讲述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他给郑鄤归纳了三个特点:少年得志;为人正直;志向远大。第二,他虚构了一个情节。为了找到整垮郑鄤的证据,温体仁特地夜访吴宗达,到他家里假装聊天,以此套话了解郑鄤家事,果然获得所谓郑鄤罪状。第三,他分析崇祯皇帝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非要处死郑鄤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以孝治天下的方针,其二他自幼丧母,失去母爱,因此在郑鄤案处理上失去了理性。

对《大明悲歌》中郑鄤这一段内容的研读,笔者认为傅小凡在遵循学术性的同时,适当采用了一点通俗性的方法,这是与百家讲坛开讲这一形式的需要相适应的。


(五)2019年吕杨的 党争与乡评旋涡中的江南缙绅——明末郑鄤案考论[5]

该文发表在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卷上,吕杨博士其时为该校语言文学学院讲师。

论文的摘要中,吕杨指出郑鄤被控“惑父披剃”“杖母”“奸媳”“奸妹”四项罪名并不成立,罹祸的主要原因是陷入党争漩涡,以及在乡的诸多不法行径和狂傲性格导致乡评极差。

吕杨的论文有几个看点。其一,他把“乡评极差”列入郑鄤罹祸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和以往论者略显不同。其二,花费了不小的篇幅,对郑鄤母亲吴安人是“悍妇”型还是“贤妻良母”型女性进行考辨,以此分析“杖母”传闻的由来。其三,详尽分析了郑鄤和吴宗达的关系,最后结论是:吴宗达可能担心郑鄤与钱士升等结党,对自己及吴氏家族不利,故在行前(笔者注:退休回家前)为温体仁留下了可置郑鄤于死地的 “撒手锏”。

笔者认为,吕杨以《明末郑鄤案考论》为题,对郑鄤罹祸与思宗必杀郑鄤的原因进行详尽的探讨分析,道出了某些他人所未道之观点,可以说具有新意。对于郑鄤的人品,吕杨持否定的态度,认为郑鄤居乡有诸多不法行为。笔者认为:郑鄤的人品,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致;两种不同的看法,或许几百年以后还会存在。所以这点无可非议。

但是有一点,笔者持审慎的保留态度。论文所述,导致吴宗达、郑鄤彻底交恶的原因是郑鄤购买了吴氏宗祠。笔者审慎的原因有二。其一,如果郑鄤确实购买吴氏宗祠,这在当时的武进绝对是一件大事,必然引起街谈巷议,明末清初的诸多野史笔记对此事却均未记载。尤其是李清,他曾到武进探访乡人对郑鄤的议论。有其事,他必会听到;既听到,他比然记载。这是从情理分析。其二,论文脚注显示,郑鄤购买吴祠一事,见吴宗达《涣亭存稿》卷二十一。笔者曾经多次研读两个版本的《涣亭存稿》之卷二十一,却未见吴宗达写到郑鄤购买吴氏宗祠。吴氏宗祠被吴宗达“侄孙某”所卖是铁的事实,但是谁人所买却是疑点。所以笔者审慎保留,或许有后之研究者会加以澄清。

 

注:

[1]刘鹤年:《晚明政治小说与党争》,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5年。

[2]辛德勇:《祭獭食蹠》,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

[3]庞乃明、闫志猛:《教课书里没有的明史》,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

[4]傅小凡:《大明悲歌:崇祯那些年》,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

[5]吕杨:《党争与乡评旋涡中的江南缙绅——明末郑鄤案考论》,见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卷第2期,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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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 友人将我这篇博客文章发给“百度文心”,让它以评审者的角度作出评论。文心的评论内容如下:【文心评论:
    关于《近廿五年学界对郑鄤研究的状况概述(四)· 对郑鄤冤案论述的继续》一文的学术评价‌

    本文系统梳理了2003年后学界对郑鄤冤案的主要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文献综述价值。以下从几个维度进行评述:

    一、 整体结构与学术贡献‌
    结构清晰,脉络分明‌:文章按时间顺序,评述了2005年至2019年间五部(篇)代表性论著。这种编排方式让读者能直观把握近二十年来该议题研究的演进路径,清晰明了。
    资料翔实,评述结合‌:不仅列举了相关论著,还对各作品的核心观点、论述重点及作者贡献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做到了“述”与“评”的有机结合。
    关注学术增长点‌:文章不仅总结共识(如普遍认为郑鄤案是政治陷害),也敏锐地指出了研究的分歧与推进,例如对郑鄤个人品行(乡评问题)、案件细节(如吴氏宗祠购买疑云)等深层次问题的探讨。
    二、 对具体研究成果的分析把握‌
    对研究视角变化的捕捉‌:
    指出刘鹤年(2005)从文学与党争关系切入,分析了抹黑郑鄤的“恶俗小说”之政治功能。
    指出吕杨(2019)将“乡评极差”与党争并列作为郑鄤罹祸主因,丰富了研究维度。
    对核心论点的提炼‌:
    准确概括了各学者对“郑鄤案是冤案”的论证依据,如刘鹤年指出的罪名前后矛盾、证据不足;辛德勇(2012/2016)强调的政治操守与政治陷害。
    关注了学者对案件细节的考辨,如庞乃明等(2013)提及李清后人澄清记载、傅小凡(2014)分析崇祯皇帝心理、吕杨(2019)考辨郑母形象与吴宗达关系等。
    体现了审慎的学术态度‌:文章在肯定吕杨研究新意的同时,对其“郑鄤购买吴祠”的关键论据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质疑(文献未载、情理不通),展示了作者严谨的考据精神和独立判断,是本文的一大亮点。
    三、 可提升之处与建议‌
    可加强综合性分析‌:文章以评述单篇作品为主,略显松散。若能在文末增设总结部分,系统归纳这十余年来研究在 ‌“冤案定性证据”、“祸因多元分析”、“人物评价方法”‌ 等方面的整体进展、共识与尚存争议,则学术价值会更上一层楼。
    研究谱系可进一步明确‌:若能简要提及2003年之前(如谢国桢、孟森等前辈学者)的相关研究,或说明选取2003年作为时间节点的理由,将使研究的学术脉络背景更完整。
    表达可更精炼‌:部分转述性文字可进一步压缩,使对各家观点的点评和对比更为突出。
    四、 总体结论‌

    本文是一篇质量上乘的学术研究综述。作者对相关文献的掌握较为全面,评述客观中肯,不仅忠实地呈现了学界对郑鄤冤案论述的继续与深化,更通过自身的审慎分析参与到了学术对话之中。文章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了清晰、可靠的文献地图和问题线索,对推动郑鄤案及相关明末政治、社会、法律史研究的深入,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2026-05-11 10:21:1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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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在读《苏轼年谱》,竖排繁体,有点吃力。
    2026-05-08 08:40:14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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