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题开场
大家好,我们今天继续探讨物业费的一些问题,缴纳问题、收取问题。今天的题目叫物业费僵局到底卡在哪里。
卡在哪里?我们现在进门都需要卡,进电梯可能也要卡。如果你不交物业费,那你可能门都进不了。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中国的事情往往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据说外国的小区是敞开式的居多,所以他们的物业管理跟我们中国的物业管理可能有所不同。
我们讲这个问题,可能会涉及多个小问题:第一个就是有一个恶性循环,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会有一个恶性循环的现象。我们对这个恶性循环的现象,分析一下双方采取的措施对不对,法律底线在哪里,还有业主应该怎么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怎么做,法院是怎么来处理这些事情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最后的破局方案在哪里、方法在哪里,是不是就一个契约精神就可以重建良性循环呢,等等。
二、小区治理的困局:恶性循环现象
现在大家知道,很少有物业公司是赚钱的。
本来说,我们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是一种契约关系、合同关系,是一种朴素的共生关系。按照合同,业主按时付费,物业依照合同提供服务,两者各司其职,小区能够安稳运转。
但是,种种现象表明,现实和我们想象当中的都是事与愿违。
物业费收入减少了以后,物业公司一般不会反思自己的服务问题,就是想方设法压缩服务成本。服务成本一压缩,服务质量又下去了,小区环境就更加糟糕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僵局、死局,或者说一个恶性循环。服务质量越来越差,缴费的人越来越少;缴费的人越来越少,收上来的服务费越来越少,服务质量只能往下走。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恶性循环:物业费越来越难收上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越来越不满意,越来越不满意,缴费的人数又越来越少,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三、法理的底线在哪里
我们从法理的角度来看看法理的底线在哪里,也就是说物业公司采取的一些措施,在法律上能够经得起推敲吗?有没有法理依据、法律依据?
比如说用门禁卡、电梯卡使用权限来要挟业主缴纳物业费,这个符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有没有触碰法律的红线?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司法实践早已给出了明确的态度。最高法发布过一些典型案例,态度非常明确:物业公司不能以不激活门禁卡、限制电梯使用的方式催收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就是一个合同,你不能用物业服务的合同债权去限制业主对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现在全国法院审理这一类案件,这就是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态度、统一的尺度,裁判尺度就是这么掌握的。
从物权角度来讲,小区的门禁、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只是受委托管理,并不是所有权人,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擅自设置使用上的障碍。
四、业主应该怎么做
对于业主来说,你如果以各种理由来拒缴物业费,那也说不过去。
比如说业主专门去找一些服务上的瑕疵,绿化修剪不及时、保洁清扫有疏漏等等,然后就不交物业费,这是说不过去的。为什么?人家绿化修剪不及时、保洁清扫有点小瑕疵,只是服务过程中的一点小瑕疵,或者履行合同上的一点小瑕疵,还没有构成物业公司的根本违约。业主不能以这种小瑕疵拒绝缴纳全部物业费,绝对不行。
但是如果是房屋外墙脱落、墙体开裂等等质量问题,责任主体是开发商,不是物业公司。业主对开发商的不满转嫁到物业身上,说物业根本违约,不缴纳物业费,对吗?不对,这叫对象错误。你应该向开发商主张维权,不应该向物业服务公司主张维权。
即便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业主的正确做法也不是一拒缴就了事,要理性维权。给物业公司发整改通知书,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没效果,可以发律师函,或者向街道、住建部门投诉。现在街道都有专门管理物业纠纷的部门,住建部门肯定会管。
物业费有争议的,不是拒缴,要到公证处提存。交物业费是天经地义的,不能不交,要表明态度:我不是拒缴,我是交的,但是我交得不服气,把这笔钱先提存到公证处,这样就立于不败之地。
后面如果双方理说不清,谈不成,最后到法院讲,法院说了算。
碰到服务上的一点小瑕疵,不能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是违约、违法的,这就是业主的行为底线、行为边界。
五、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做
对于物业公司来讲,你的行为边界在哪里?要合法催缴费用,循序渐进、循循善诱,不能因为物业费缴不起来就降低服务标准、拒绝提供服务、限制别人通行权,这样都不对,只能制造僵局、死循环、恶性循环。
正途应该是按规行事、按法行事:
第一步,柔性沟通。电话、微信、上门走访,了解业主欠费真实原因。忘了交就提醒,经济困难可以分期交,做好记录、留存证据。
第二步,书面催告。加盖公章,写明欠费事实、金额、缴费期限、逾期后果,寄给业主,甚至发律师函。
第三步,分类化解矛盾。矛盾原因各种各样,要分类施策。针对业主提出的服务问题,上门核实整改,确实造成损失的,主动协商减免物业费。对经济困难业主,缴费方案灵活变通,对症下药化解纠纷。
第四步,借助第三方调解。依托居委会、街道调解中心、多方联动机制,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群体性欠费纠纷,不求助这些单位解决不掉。
最后一步,才考虑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证据很重要,证据链是关键,物业服务合同、日常服务日志、维修工单、催缴记录都要齐全。
六、物业公司绝对不能碰的红线
法律、道德给物业公司划了很多不可触碰的红线,触碰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 停水、停电、停气、停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令禁止;
- 限制门禁、电梯使用,司法判例明确不可以;
- 公共区域公示业主欠费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
- 言语威胁、上门骚扰施压,业主可报警;
- 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收取,侵犯通行权;
- 在业主门上张贴催费单,侵犯私人空间、泄露隐私。
这些红线最好不要碰。
七、破局方案:重建良性循环
对物业费恶性循环的僵局,有没有破解之道?社会治理能力、政府治理能力、社会自治能力用起来,能不能解决死局?
关键是从法律角度弘扬契约精神、践行契约精神,恪守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对物业公司而言:优质服务是立身之本,严格按合同履约,畅通沟通渠道,定期公开服务内容和收支明细,用完善服务换认可,用智能化工具提升缴费效率,不用捆绑手段追缴。
对业主而言:理性维权是基本责任,分清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责任边界,不盲目转嫁情绪,一般性服务瑕疵给予合理整改期,严重服务问题依法主张减免,同时留存完整证据。小区正常运转依赖物业费足额收缴,过度非理性拒缴,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利益。
对监管部门而言: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物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制度约束筑牢治理根基。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破恶性循环。
八、总结
物业公司不必把门禁卡当作要挟工具,业主也无需把拒缴物业费当成唯一维权手段。坐下来理性沟通,按合同兑现服务,以标准交纳费用,服务有瑕疵及时整改,费用有拖欠足额补缴,以法律守住底线,以协商化解分歧,才能让小区回归安宁,邻里相处归于和谐,这才是小区的治理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