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事小,公信事大
□溪水流岩
用了近十年的名字,说改就得改?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日前一纸通知,要求民营“东莞口腔医院”限期更名,理由是“名称违规”。可巧的是,当地正在筹建一家同名的公立口腔医院。院方不干了:名字是当年你们审批的,用了小十年、品牌做起来了,现在说改就改?
这事乍看是“撞名”,细想就拧巴了。如果名字一开始就违规,当年为什么要批?当年批了、现在又说不合规,前后两张面孔,到底哪张作数?老百姓开个小店,办了证就是合法经营;医院当年依法登记、合规运营,如今一纸公文就要推倒重来,搁谁身上也想不通。
更让人犯嘀咕的是时机。早不查、晚不查,偏偏在公立医院筹建消息传出后“突击整改”,难免让人联想:是不是为公立“东莞口腔医院”清场腾位子?当地的理由是“怕老百姓分不清公立私立”——可“东莞”是个地名简称,全国叫“杭州口腔医院”的民营医院也不少,怎么没见别处急着改名?同一套规矩,为什么到了东莞就变了味?法治讲究一碗水端平,选择性执法比不作为更伤公信。
企业最怕什么?怕政策翻烧饼。医院当年凭着政府审批投了钱、建了品牌、攒了口碑,十年积累,全系于一个名字。如今一纸通知就要清零,损失谁来担?如果行政许可说翻就翻,企业拿什么来相信“下不为例”?长此以往,伤的不止一家医院,是整片营商环境的根。
话说回来,卫健部门的难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公立医院要建,名字太像确实容易让患者犯糊涂。但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你改名、我接班”。能不能各退一步?比如将公立医院命名为“东莞市口腔医院”,并在门牌、挂号单上标注“公立”性质;也可在民营医院的门牌、挂号单上标注清楚“民营”性质,既保住品牌,又让老百姓看明白。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不必非得你死我活。
几行字的名字,牵出的是行政权力的边界、市场主体的尊严。说到底,政府的公信力不在于“说了算”,而在于“说得对”。让每一个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不必担心明天一觉醒来牌子就没了——这一点信心,比什么优惠政策都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