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则之稳守护市场之心——从“东莞口腔医院”更名风波看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东莞市民营“东莞口腔医院”因名称合规问题被卫健局要求整改,恰逢当地筹建公立同名医院,院方则以名称合法使用近十年为由拒绝。这场争议表面是行政纠偏,深层却拷问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色——规则若可随意翻覆,市场信心从何安放?
依法行政,须恪守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法明确规定,已生效的许可不得擅自撤销。该院名称于2016年经正式审批,企业据此投入品牌建设,如今却以新眼光翻旧账,且恰在公立医院筹建之际“突击整改”,不仅违背法理,更让市场主体失去规则稳定的预期。
程序正义,应坚持“登记在先”优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名称争议按登记先后处理。后到的公立医院尚未完成登记,却先要求已存续十年的民营医院更名,这种操作顺序的颠倒,实质是程序正义的规避,让行政权力从“裁判员”沦为“运动员”。
权力行使,须遵循比例原则。 筹建公立医院补齐民生短板值得肯定,但公共利益不应以牺牲合法民营权益为代价,即便名称需调整,双方也应协商过渡期和补偿等相关问题。这种简单粗暴的“清场式”执法,损害的不仅是一家企业,更是整个营商环境的公信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唯有让每份合法权利都受平等保护,让每项执法经得起法治审视,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托举起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