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笔者在常观个人号上写了篇《长荡湖水街无绳犬只乱窜亟待整治》一文,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就我们车上三人遭犬绕膝抓伤一事,应当地警方相约,8月10日下午,我们冒着“白海豚”的暴风骤雨,带着警方需要的相关资料,如常州一院三人注射狂犬疫苗的病历、发票等,到现场进行了调解。
8月5日傍晚事发后,经报警,当地派出所派员出警现场,调了监控等处置方式,并在第二天找到了无绳犬的主人,是水街的一位商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该相约下午两点准时开始的调解,等到三点才开始,当事警员解释说在所里开例会。经过警方匆匆调解,犬主人只肯答应补偿总计500元。
此次调解结果,实在让人费解,也难以接受。我们车上三人的5次疫苗费用就有5100多元,若包括去医院的车费,误工费等,也得6000元左右吧。
在此,我们期待警方作为调解方,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及《常州市养犬条例》,还我们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