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李某猝死,物业被判赔23万,一点也不冤
无所求
红星新闻11月1日消息,南昌老人李某受困小区电梯,被救出后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20分钟后猝死于棋牌室,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家属各项损失235038.38元。
乍一看,物业好心救人反被索赔,似乎冤得很。细看案情,一点也不冤。
保障电梯正常运行,是物业公司的基本职责。电梯故障固然在所难免,但这台电梯的报警按钮按下去毫无反应,始终静默。人被困在电梯里,本就意外,焦虑、烦躁乃至恐惧随之而来,而报警按钮失效,必然让受困者的情绪骤然失控。如果说不应苛求电梯永不故障,那么保持报警按钮有效,是再正当不过的要求。按钮失灵,就是物业保障不到位的失职。
无奈之下,李某让牌友拨打物业电话,同时拍打电梯门求救。上午9点51分被困,10点01分走出电梯——被困10分钟。对于棋牌室里的牌友,10分钟不过眼睛一眨;对于监控室里的保安,10分钟就是半支烟的功夫;可对于孤身陷于不知故障深浅的狭窄空间里的李某,10分钟的感觉恐怕长过10个钟头。
人被救出来之后,物业工作人员本应多说几句宽慰话,道一声"对不起",让李某的情绪平复下来,事情也就过去了。遗憾的是,面对情绪激动的李某,物业工作人员非但没有安抚,反而说出"不要救就算了,要不就把你送进去""老棺材,早点死去,多关他一下"这样的话,无异于火上浇油。而物业方面始终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李某有什么过分的恶言恶语。
20分钟后,李某在棋牌室打牌时突然倒地,120到场急救无效,当天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未尽相应管理之责,是导致李某猝死的诱因,判决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个比例和金额与家属诉求基本相当,说明家属实事求是,并未提出过分要求。
新闻跟帖里,网友分成两个阵营:多数业主批评物业服务不到位,反而把自己当成了管理业主的主人,甚至认为骂人的物业人员应该拘留;少部分从事物业工作的人则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是吵架吵死的,批评家属恩将仇报。网络争议向来如此,常常不是在探讨正理,而是利益决定立场。法院的判决才是定分止争的准绳,笔者认为,这一判决精准恰当,令人信服。
笔者也是业主。物业服务确实不容易做好——小区安全、设备保障、环境清洁、绿化管理、邻里纠纷、车辆停放、费用收取……千头万绪,想让所有业主完全满意,基本办不到。但物业公司首先要摆正位置:你是来为业主服务的,是服务行业的一扇窗口,首要任务不是管理业主,业主的违规失序行为才是管理对象。物业人员和业主人格尊严平等,但工作性质决定了,与业主发生矛盾后,物业人员应先检点自身有无失职,再与业主论理争辩。
本案中,李某至多情绪激动、语气昂奋,并无过激语言的证据。而物业人员"老棺材,早点死去"这样的话,实在太过分了。就此而言,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不但一点也不冤,甚至还嫌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