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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路标设置能否更适宜一些

陈书新 最后编辑于 2023-03-24 08: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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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昨天随红梅摄协采风团去溧阳大岭生态园采风的路上拍摄的。路口转湾后看到这块交通警示牌,承租的客车驾驶员立即靠边停车,把一车乘客丢在车上,说这路不能往前走了,否则要违章,并电话咨询相关部门,不知打了多少电话也没有咨询到具体规定。后来通过熟人咨询说:如果要通行,一、用车单位向市政府办提出书面通行申请,阐明通行原因。二、政府办同意后下发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许可备案,明确通行时间,路线,交警提供通行安全保障。看看这里的道路状况以及咨询的相关规定,我想说的是,溧阳作为一个旅游的县市,彩虹公路闻名全国,一辆客车都不能正常通行,是否让人感到惊讶。再说既使为了安全起见,这警示牌也竖得不是地方,待车辆已经行驶到此路上才看见此警示,能不能在转湾之前的入口处就提前警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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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评论

  • 已转相关部门。
    2023-03-23 15:37:33 0回复
    0
  • 这种情况确实特殊。
    2023-03-23 08:45:04 0回复
    0
  • PAL
    埋雷耳!
    2023-03-22 17:08:51 0回复
    0
  • 建议你向常州12345反映,她们会转给溧阳相关部门的。
    2023-03-22 14:14:25 0回复
    1
  • 那被放下的游客要怎么办?
    2023-03-22 09:52:47 0回复
    0
  • 这样做,可以多罚款呗。
    2023-03-22 09:47:25 0回复
    0
  • 有一定道理 可以再提前一些预告 免走冤枉路
    2023-03-22 09:13:08 0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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