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昨天随红梅摄协采风团去溧阳大岭生态园采风的路上拍摄的。路口转湾后看到这块交通警示牌,承租的客车驾驶员立即靠边停车,把一车乘客丢在车上,说这路不能往前走了,否则要违章,并电话咨询相关部门,不知打了多少电话也没有咨询到具体规定。后来通过熟人咨询说:如果要通行,一、用车单位向市政府办提出书面通行申请,阐明通行原因。二、政府办同意后下发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许可备案,明确通行时间,路线,交警提供通行安全保障。看看这里的道路状况以及咨询的相关规定,我想说的是,溧阳作为一个旅游的县市,彩虹公路闻名全国,一辆客车都不能正常通行,是否让人感到惊讶。再说既使为了安全起见,这警示牌也竖得不是地方,待车辆已经行驶到此路上才看见此警示,能不能在转湾之前的入口处就提前警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