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献血,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件于已于人都是有益的事。对于自己来说,根据用进废退的原理,可以有效的激活自己的造血功能。对于他人来说,可以帮助患者早日康复或减轻痛苦。所以对于献血,我一直认为这是好事,主张能献就献。
记得第一次参加献血,还是在1993年左右,当时我还在警校读书,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义务献血,我积极报名参加了,遗憾的是,经过初检后,没有让我参加献血,具体原因不清楚,可能是当时条件差,营养不良吧。
工作以后,献血的愿望一直存在。特别是那时看到捐献造血干细胞救助白血病患者报道,当时我就想,如果我的血型能和患者配型成功,我一定毫不犹豫捐献,毕竟能够救人一命,这是大好事。但那时因为在天宁刑警大队工作,天宁是属于“铁公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候机厅)”地区,又适逢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辖区案件高发,而我们大队人员有限,人少案件多,工作时间不规律,经常是一个电话就要出发,另外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能不能吃得消,为了不影响工作,因此献血的愿望一直未能实现。
2008年到机关工作以后,每年常州市中心血站都到机关举办“三献(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活动。我毫不犹豫报名参加了,第一次献了200毫升(担心自己身体有反应),第二次是300毫升,后来的每次400毫升,并加入了应急献血的队伍,只要血站打电话基本都积极参与。记得14年血站让我去捐献血小板,在献的过程中,听说是给“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中伤者用的,我感到特别欣慰,觉得这是特别有意义的一件事。
如今,我总的捐献量已经超过4000毫升,取得了江苏省无偿献血奉献奖。今后只要身体允许,献血的路,我还是会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