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需要多措并举才能叫好又叫座

也有人说 最后编辑于 2025-04-10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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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需要多措并举才能叫好又叫座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居家护理。“网约护士”便应运而生。2019年国家卫健委颁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如今网约护士”仍处于摸索阶段,正在谨慎推进。

然而,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在现实中显露出“网约护士”上门护理服务叫好不叫座的现象。究其主要原因,首先是当前“网约护士”的运营模式不一,有的是医院自己运营,通过医院官方小程序预约;有的依托地方政府已有的智慧政务或智慧医疗系统;还有的是医院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或第三方平台独立运营,统一在第三方平台预约。由此带来了服务质量由谁来监管、发生医患纠纷由谁来处理等等问题。对此,本人认为要尽快填补监管空白,特别是在对平台的监管上。“网约护士”各平台要开通“监管窗口”,与卫生管理部门相关平台进行对接。卫生管理部门通过监管数据,定期对各平台开展审核督导,进行服务质量排名,定期在各大媒体进行排名公布。对于平台聘入护士资质的审核,卫生管理部门要制定资质审核制度,由正规医院或指定机构进行技能评定,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入职。

其次,网约护理服务是特种服务,不少居民认为网约护士服务价格偏高,对普通工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均呼吁,能否出台相关政策,让医保承担一部分网约护理费用。本人认为,“网约护士”价格定位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浮动定价。试点之初理应做好费用核算和监测,要将部分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平台医疗服务价格必须在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制定。而后可以随当地生活水平的变化,在合理区间上下浮动。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逐步完善“网约护士”相关法律法规。“网约护士”是新兴事物,目前不仅存在一些监管空白,同样也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空白。为此要在“网约护士”的行业标准、风险规避制度、医疗事故权责、平台监督及相关部门监管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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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对网约护士本身权益也要加强保护
    2025-04-10 14:11:0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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