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住建局加梯申批还在坚持“一票否决”制吗?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532”发展战略和民生实事加以推进。而本市住建部门早就表示为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审批条件不施行“一票否决”,“针对不同意见,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只要单元楼内签字比例达到了法定要求,就可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另一方面同步开展三级异议协商工作,并在协商过程中引导加梯的业主对权益受损的业主给予适当的补偿”。
事实上,某些基层社区的理解就是“花钱消灾”,协商补偿不成就是不上报,无法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也就不会进入“三级异议协商”。据说还是上级的态度。 如某小区一单元加装电梯业主代表曾向天宁区兰陵街道建设局物管科咨询电梯的事。得到的回答:“要没有不同意的。就是说除了同意的,其他只能是弃权的,不能有反对。”“上级规定是规定,实际操作还是要没有人家出来反对,否则容易激化矛盾。”这个负责人还强调,“这是区住建局规定的,你们的申报就是到了我们这里也无法再上报!”
加装电梯许可不能一票否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住建部的规定,早已家喻户晓。如今却不知天宁区相关职能部门为何仍然坚持“一票否决”制?能否请天宁区住建局表个态,下级反馈的信息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