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2.5小时罚5万元,应不应该?
吴尧舜
近日,某市一所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堂用被查处。据报道,该食堂2025年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保质期仅24小时的干浆米线。次日清晨,食堂加工10公斤该米线供餐,此米线已超保质期2.5小时,剩余10公斤被摆在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查获。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当地市监局还是对该校食堂作出警告,没收剩余米线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有人认为,既然未出现师生不适情况,又没收了剩余米线,而且也作出了警告,就不应该再罚款5万元。
二,有人认为,学生食堂安全不容半点马虎。尤其是米线等这类食品,过期受污染容易产生酵菌酸毒素,食用者中毒风险较大,警告处分后再罚款5万元,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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