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原执行总裁高爽职务侵占案深度调查
【楠溪日报深度报道】
楔子:一个开工仪式与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2021年7月30日,重庆璧山区TOD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举行盛大开工仪式。巨大的红色展板主题为“开工慰问活动”,台上的六位嘉宾之一,是红星美凯龙集团原执行总裁高爽。她身着得体的职业装,面带微笑,与当地政府官员、合作伙伴握手寒暄。没有人想到,这个看似光鲜的开工仪式,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的序幕。
两年后,2023年5月24日,高爽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他案件时被民警抓获。同日,她的同案犯谢某也被抓获归案。2025年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高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501万元人民币,在职务侵占罪中属于“数额巨大”档次。但案件的戏剧性远不止于此——时任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兴的证词经历三次反转,从“口头同意奖励”到“从未同意”,直接决定了高爽的定罪;而高爽本人,这位“80后”女总裁,从入职到升任执行总裁仅用两年,最终因虚增3%服务费而身陷囹圄。
更令人唏嘘的是,高爽案并非孤例。2025年5月14日,车建兴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这位曾以600元创业、将红星美凯龙打造成“家居卖场龙头”的创始人,最终也与高爽案一样,陷入了腐败的漩涡。
本文试图通过对高爽案的深度调查,揭开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剖析其背后的权力结构、治理漏洞与行业生态,为民营企业反腐提供镜鉴。
第一章 人物志:高爽的崛起与陨落
一、从副总裁到执行总裁:两年升迁路
高爽,1984年12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研究生学历。2019年2月,35岁的高爽入职红星美凯龙,初始职位为公司副总裁。这在地产行业并非罕见——红星美凯龙作为家居零售行业的龙头企业,正处于快速扩张期,对年轻高管的需求旺盛。
2021年,高爽升任执行总裁兼西南区域联席董事长。从副总裁到执行总裁,她仅用了两年时间。这一升迁速度,既体现了红星美凯龙对年轻人才的提拔,也埋下了权力监督缺失的隐患。
高爽的职务范围涵盖西南区域的相关项目,同时按照董事长的安排负责红星美凯龙关联公司的相关工作。在公开场合,她以红星美凯龙执行总裁的身份,与重庆璧山区、贵阳云岩区、达州市达川区多地政府商谈投资事宜。这位“80后”女总裁,俨然成为红星美凯龙在西南地区的重要代言人。
二、全权授权:1亿美元外资引入任务
2021年,红星美凯龙控股股东红星控股与重庆璧山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红星控股完成1亿美元的外资投资。这一项目对于红星美凯龙而言意义重大——TOD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不仅是公司在西南地区的核心战略布局,更是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2021年9月,红星控股董事长车建兴授权高爽全权负责此外资引入业务。“全权负责”四个字,意味着高爽在这一项目中拥有从谈判、签约到资金支付的全部权力。这种高度集中的授权模式,在家族企业中并不罕见,但也为后续的腐败埋下了伏笔。
高爽因此成为红星控股投资璧山区TOD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开展上述项目过程中,她又受红星控股董事长车建兴指派,担任引进外资项目负责人。
三、同事介绍:利益链条的编织
高爽并非独自作案。她的同事谢某,成为这一利益链条的关键一环。
根据刑事裁定书,高爽经无业人员谢某介绍认识中间人袁某(另案处理)。谢某,1986年4月19日出生于四川省雅安市,大学肄业,无业。这位比高爽小两岁的“同事”,在案件中扮演了介绍人、执行人、分赃者的三重角色。
谢某给高某发信息:“所以你报1.5-2是完全没有任何压力的。其次就是香港那边明确答复了,可以倒出来多余的费用。这种事很安全。比较他们律师来操作”。这条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证明二人共谋的关键证据。
高爽与谢某的关系,折射出民营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同事之间的信任,被转化为利益输送的通道;上下级之间的授权,被异化为共同犯罪的便利。
第二章 骗局揭秘:阴阳合同与资金套取
一、发现机会:价格差中的“套利空间”
高爽利用职务便利,在知晓袁某要求的业务费用远远低于其他资方报价后,发现了虚增费用的空间。
这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场景。作为全权负责外资引入的高管,高爽掌握着全部的市场信息——哪些资方报价多少、袁某的真实要求是多少、公司能够接受的价格区间是多少。而公司决策层,包括董事长车建兴,只能依赖高爽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
高爽与谢某等人商量后,私下与袁某一方约定:由袁某一方帮红星控股完成3000万美元引入任务,并按照引入外资金额的13%收取服务费,即390万美元。
而袁某的真实要求是多少?10%。这意味着,高爽故意将合同价格抬高了3个百分点。
二、阴阳合同:表面与实质的分离
高爽案的核心,是一份“阴阳合同”。
阳合同(表面合同) 约定:服务费标准为13%,即390万美元。这份合同经过正常的审批流程,高爽在对公付款申请流程上签字同意,经多人审批后,公司支付袁某一方390万美元。从形式上看,这份合同完全符合公司制度——书面合同、审批完备、对公支付。
阴合同(隐藏约定) 则是:袁某将其中的3%(90万美元)返还给高爽等人,由高爽与谢某七三分成。这部分返点没有书面记录,通过现金和分散转账的方式流转,最终高爽分得349.3万元,谢某分得151.7万元。
这种“阴阳合同”结构,是职务侵占犯罪的典型手法。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实质违法的目的;完备的书面流程,遮蔽了隐蔽的利益输送。
三、资金流转:六步套取链条
高爽案的资金流转,呈现出一个精心设计的六步链条:
第一步:合同签订。 高爽促使红星控股公司与袁某一方签订13%服务费标准的合同。
第二步:审批签字。 高爽利用其全权负责外资引入的职务便利,在对公付款申请流程上签字同意。
第三步:公司支付。 经多人审批后,红星控股公司共支付袁某一方390万美元服务费。
第四步:返点套取。 袁某一方完成引资工作后,按照私下约定,将3%(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1万元,扣除税费后)返还给高爽等人。
第五步:现金提取。 2021年11月,高爽安排谢某到深圳从袁某处取回事先约定的3%服务费。袁某以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人民币501万元支付给谢某。“人肉背回”现金,是为了规避银行监管。
第六步:分散分赃。 谢某收到钱后陆续向高爽以及高爽指定的账户(其母亲李某、表妹张某)转入了349.3万元,谢某自己分得151.7万元。分散转账至亲属账户,是为了切断资金追溯路径,掩盖罪行。
四、微信聊天记录:共谋的铁证
高爽与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案件定罪的关键证据。这些记录以电子数据形式固定,客观还原了犯罪预谋过程:
高爽称: “我要确认了公司全部收费,才好帮我们大家去要别的费用”“公司收费低点,咱们空间大点”——证明其明知虚增费用,为“大家”谋利。
谢某回复: “你要加钱的话,你直接给律师打电话”——证明谢某知情并参与共谋。
谢某给高爽发信息: “所以你报1.5-2是完全没有任何压力的。其次就是香港那边明确答复了,可以倒出来多余的费用。这种事很安全。比较他们律师来操作”——证明二人对“多余的费用”的共谋,以及谢某对行为违法性的认知(“这种事很安全”)。
高爽曾给谢某发信息: “我宁愿不增加那个,也想做成”——证明高爽对“增加那个”(虚增费用)的明知。
法院认定,二人提到的“别的费用”“空间”“你要加钱的话”“多余的费用”“增加那个”均指增加服务费,高爽作为支付费用一方,不应当主动增加费用,二人商议增加费用的目的是套取资金,据为己有。
第三章 关键证人:车建兴证词的三次反转
一、第一次证词:“口头同意奖励”
车建兴的证词,是高爽案最具戏剧性的情节。
2024年3月4日,车建兴签署情况说明,称“高爽在汇报工作时曾口头提到过本次合作支付成本中有3%作为奖励金……就口头同意了高爽的汇报请求”。
这份证词对高爽极为有利。如果3%确实是公司奖励,那么高爽的行为就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而非职务侵占。高爽的辩护人正是基于这一证词,主张“高爽增加3%服务费作为奖励获得了红星美凯龙控股公司董事长车建兴的同意,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二、第二次证词:自我否认
然而,仅仅四天后,剧情发生反转。
2024年3月8日,在司法机关介入之前,车建兴自愿出具情况说明,否认3月4日情况说明的真实性。
这一自我否认,使得高爽的辩护基础瞬间崩塌。车建兴为何在短短四天内改变说法?外界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测的是,随着司法机关的介入,车建兴可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或者受到了某种压力。
三、第三次证词:最终定案
在随后接受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询问时,车建兴均证明从未同意给予高爽3%的奖励。
车建兴的最终证词,成为法院定案的关键依据。法院结合资金流转过程进行分析:红星美凯龙控股公司将13%服务费支付给袁某一方后,由谢某前往深圳从袁某取回部分现金和银行转账。如果红星美凯龙控股公司同意奖励高爽3%服务费,可以直接向其支付,没有必要通过袁某中转,即使为了走账,也没必要提取大额现金。
高爽、谢某采取此种反常方式获取资金,真实目的是规避调查、掩盖罪行。
四、证词反转的背后:权力更迭与历史清算
车建兴证词的反复,不仅关乎高爽案的定罪,更折射出红星美凯龙内部的权力博弈。
从时间线来看,高爽案最早在2023年车建兴筹划出售股权给建发集团时就被立案。2023年1月17日,因债务危机加剧,红星美凯龙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建兴与建发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建发股份以4.82元/股的价格收购红星控股持有的美凯龙29.95%股份,交易总对价约62.86亿元。
2023年6月21日,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建发股份成为红星美凯龙控股股东。而高爽的案件正发生在上述股权收购期间——2023年5月24日高爽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同年7月7日被取保候审。
有分析指出,车建新的翻供与2023年新股东入主、管理层大换血有关——彼时车建新已卸任董事长,面临历史问题追责。这一细节揭示了家族企业中“一言堂”的治理隐患:高管决策依赖个人授意,缺乏书面流程,导致事后权责推诿,甚至可能裹挟司法公正。
第四章 司法审理:从一审到终审
一、抓获与强制措施
2023年5月24日,高爽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他案件的过程中,被民警抓获。次日,高爽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高爽被逮捕。同年7月7日,高爽被取保候审。
同日,谢某被抓获归案。谢某到案后第四次讯问时如实供述其与高爽之间共谋职务侵占并协助高爽取钱、转账的事实。
高爽到案后,第三次讯问时如实供述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事实。
二、一审宣判
2024年12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高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被告人谢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二审终审
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对谢某的翻供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谢某一审当庭翻供,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2025年1月14日,本院讯问谢某,其否认犯罪。此后谢某来电表示愿意认罪,但又辩称“3%的服务费高某是明着向公司要的,我自己不清楚”。谢某虽称认罪,但否认主观明知,否认主要罪行,不能认定如实供述。谢某心存侥幸,不能认罪、悔罪,企图以谎言欺骗司法机关,可见其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不能适用缓刑。
鉴于本案主犯高爽已判处缓刑,如对从犯谢某判处执行刑,可能导致量刑不平衡,本院决定再给谢某一次机会。但谢某仍不能如实供述,故维持原判。
四、量刑差异:认罪态度决定命运
高爽与谢某的量刑差异,凸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高爽在第三次讯问时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349.3万元,因此获得了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相比之下,谢某虽然到案后第四次讯问时也作了供述,但其在一审庭审时当庭翻供,否认主要罪行,即便后来表示愿意认罪,但仍辩解自己不清楚高爽是“明着向公司要”服务费,试图推卸主观明知的责任。法院认定其不能如实供述,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不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实刑。两人的不同结局,生动诠释了司法实践中“坦白从宽”的政策导向。
第五章 企业之殇:红星美凯龙的治理危机
一、财务困境与连续亏损
高爽案发时,正值红星美凯龙战略调整期。2024年,红星美凯龙预亏27.7亿至32.5亿元,租金收入下降、投资性物业估值下调成为主因。
建发股份2024年财报显示,红星美凯龙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0.46亿元,为建发股份贡献的“归母净利润”为-9.03亿元。
自2023年建发股份“入主”以来,红星美凯龙已经连续亏损2年多,2025年一季度继续亏损,且同比亏损加大。
二、高层动荡与连环危机
高爽案并非孤例。2025年5月14日,车建兴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这与居然之家创始人汪林朋被查形成行业震动。这一系列事件折射出家居行业在房地产下行周期中的深层危机。
车建兴被留置的原因,或与红星美凯龙“卖身”建发有关。2023年,在开发商普遍钱紧的背景下,建发联手控股子公司联发以62.86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红星美凯龙29.95%股权。
交易完成后,双方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均不理想。建发股份在收购红星美凯龙后,股价一度下跌;红星美凯龙的股价也从收购价4.82元跌至1元多,市值大幅缩水。
三、内控漏洞与系统性腐败
高爽案暴露出红星美凯龙内控机制的重大漏洞:
- 财务监管形同虚设:服务费的支付未经严格审核,3%回扣的“暗箱操作”持续近两年未被发现;
- 历史问题集中爆发:车建兴被查与高爽案关联,涉及其任内虚增资产24.75亿元(2023年财报造假)、违规担保超300亿元等问题;
- 资金流向混乱:红星美凯龙2024年审计暴露出20亿元“不明关联交易”。
企业为扩张盲目举债(2020年负债1966亿元),资金滥用与腐败互为因果,最终导致2025年申请破产重整。
四、行业性腐败缩影
高爽案反映出地产/家居行业“项目回扣”“利润分成”的潜规则。同期融创、碧桂园等房企高管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被查(如融创丁某受贿1434万元),暴露出行业监管滞后。
第六章 制度反思:从个人贪腐到治理重构
一、家族企业依赖症
红星美凯龙作为典型的家族企业,创始人车建兴长期担任公司核心管理职务,其个人命运与企业发展深度绑定。
“一言堂”的治理模式导致“人治高于法治”:车建兴的翻供与高爽的“口头授权”辩护,反映出决策缺乏透明流程。高爽作为“80后女总裁”,在西南区域的“全权负责”缺乏有效监督。
二、职业经理人监管缺位
房企高管频繁失联(2023年超10人被查),暴露出对职业经理人权力的制衡失效。
高爽案中,高爽从入职到升任执行总裁仅用两年,高度集中的授权、信息垄断、缺乏监督,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三、追溯问责机制
车建兴卸任后仍因历史问题被查,彰显监管“穿透式追责”趋势。这也警示企业需建立全周期风险防控,而非依赖“新老划断”。
四、治理重构建议
企业治理的重构需要从多个维度入手。在授权机制上,应建立分级授权清单,推行集体决策,并实现授权的动态调整,以防止权力滥用。在信息机制方面,需确保信息披露的穿透性,同时平衡信息隔离与共享,以消除关键岗位的信息垄断。激励约束机制应将合规考核纳入一票否决项,并建立清晰的问责与救济路径,引导员工形成合规行为自觉。此外,技术赋能也不可或缺,通过搭建智能合规平台,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可以显著提升风险识别与防控的效率。
第七章 尾声:未竟的追问
高爽案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民营企业从高速扩张到风险暴露的腐败轨迹。其牵扯的不仅是个案贪腐,更是权力失控、制度虚设、行业潜规则交织的系统性危机。
2025年3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谢某、高某职务侵占罪二审刑事裁定书》,高爽职务侵占罪细节曝光。这份裁判文书,成为研究民营企业高管腐败的典型案例。
然而,案件留下的追问远未结束:
- 车建兴是否掌握更多腐败线索?
- 红星美凯龙能否完成转型,早日扭亏?
- 家居行业的“项目回扣”潜规则,何时能得到有效遏制?
- 民营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风险,如何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截至2025年5月14日,红星美凯龙股价2.91元/股,总市值126.7亿元。“家居卖场龙头”能否完成转型,走出高爽案和车建兴案的阴影,仍需时间检验。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唯有强化法人治理、透明决策与穿透式监管,才能阻断“高管腐败—企业崩塌—社会买单”的恶性循环。
附录:高爽案时间轴
高爽案的时间脉络清晰,关键节点环环相扣。2019年2月,高爽入职红星美凯龙任副总裁。2021年,她迅速升任执行总裁兼西南区域联席董事长。同年7月30日,她出席了璧山TOD项目的开工仪式。9月,她获得了董事长车建兴对外资引入业务的全权授权。11月,资金套取完成,高爽分得349.3万元。转折发生在2023年,1月17日,陷入债务危机的红星控股与建发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5月24日,高爽被抓获,次日被刑拘。6月21日,建发股份正式成为红星美凯龙控股股东。6月30日,高爽被逮捕,7月7日取保候审。进入2024年,案件审理出现戏剧性一幕:3月4日,车建兴首次签署证词称“口头同意奖励”;但仅仅四天后的3月8日,他又自愿否认了此前的说法。2024年12月,一审判决下达。2025年2月,二审终审裁定维持原判。3月24日,裁定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5月14日,车建兴本人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这一系列事件勾勒出一个从权力膨胀到系统性危机爆发的完整周期。
【完】
记者手记
调查高爽案的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份微信聊天记录。“这种事很安全”——谢某的这句话,道出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他们自以为设计精巧,却不知每一步都留下了数字痕迹。
车建兴证词的三次反转,则揭示了家族企业治理的深层困境。当权力高度集中于创始人一人,当“口头授权”可以取代书面流程,当历史问题可以在股权更迭后被重新清算,企业的命运便充满了不确定性。
高爽案的501万元,在职务侵占罪中并非最大金额,但其典型意义在于:它完整呈现了民营企业高管腐败的“标准流程”——发现机会、内外勾结、阴阳合同、资金套取、分散洗白。这一流程,值得所有民营企业警惕。
红星美凯龙的转型之路仍在继续。但高爽案和车建兴案的阴影,将长期笼罩在这家企业头上。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不仅是财务风险的警示,更是治理风险的警钟。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报道,涉案人物均为化名或已公开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