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在了人行道上,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停车,直接违反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这样停车明显对他人造成了影响,占用行人通行空间,甚至挡住了盲道,给过往的老人、小孩、视障人士等的通行带来安全隐患,而且车辆碾压会造成人行道地砖、路缘石破损,也破坏了公共设施,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道路通行秩序。
人行道是行人的“安全生命线”,不是免费停车场,规范停车才是文明素养的体现。(摄自一丁堰运河运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