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文明观察-视角】再说滆湖:敬畏生命,护住风光

雨滴项链 最后编辑于 2026-08-13 09: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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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母子溺水的悲剧,令人无比痛心。事发岸边有临水警示,可危险依旧在转瞬之间降临,两条生命转瞬消逝于河水之中,父亲拉着哥哥在岸边悲痛呼唤,可他们的家人再也不能回应了。。这样的场景,也让我联想到常州滆湖河长制主题公园(以下简称为滆湖公园)的现实处境。

8月3日傍晚,我在滆湖公园拍夕阳。滆湖岸边,护栏绵延,“禁止下水、禁止游泳”等标识标牌随处可见,硬件层面的安全提示基本布设到位。但护栏之外仍有大量市民下水纳凉游泳,护栏之内还有摊贩兜售泳衣、捞鱼网具,变相给野泳提供便利。我拍下的照片中,湖面之下水藻飘曳,仿佛无言叙说着可能的隐患,滆湖不是海河,不在河海三岔口,但谁能说温和平静的水面下就没有危机四伏?

8月4日,我将所摄配文《滆湖河长制主题公园:警示标语莫止于纸面,守护水质需付诸行动》,发于龙城博客,希望能呼吁滆湖公园管理方有所行动。8月8日,文明观察群又有老师前往滆湖察看,这次比笔者所见更糟:护栏被推倒一大片,大批群众野泳现象依然存在。

人会有一种认知:只要栏杆立起来、标语写上去,管理方就尽到责任了。可但现实告诉我们,警示牌只能做到“告知风险”,拦不住心存侥幸的人。不少野泳者抱着“我会水、这里水不深,出事不会轮到我”的心态,自动屏蔽警示提醒;还有家长带着孩子下水,觉得有泳圈就可以保障安全,低估自然水域的致命风险 。一旦发生失足、抽筋、孩子落水,很容易上演“一人落水、多人施救接连遇险”的连锁悲剧,天津海河的教训就在眼前。

从法律层面来说,管理单位设置护栏、警示标志,已经完成基础安全告知义务。但悲剧的启示是:安全治理不能止步于“把牌子挂上、把栏杆装上”这一步。只依靠物理隔离和标语,属于被动防御。面对屡劝不止的野泳人群,还需要补齐更多的现实手段。

结合滆湖现状,有几点现实的思考:

第一,区分重点风险点位,强化动态管理。光靠静态标识远远不够,对群众频繁下水的缺口、踩踏出来的野泳点位,增加巡逻频次,联动义警、应急救援站点,把劝离工作做实,而不是只依靠喇叭循环喊话。同时规范周边流动摊贩,杜绝售卖泳具助长野泳行为。

第二,补齐就近应急救生硬件。重点岸段配齐救生杆、救生圈、绳索,做到随手可得。万一险情发生,岸边随手可取的救援物资,是阻止悲剧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第三,宣传要跳出“只挂标语”。很多人熟视无睹横幅,需要案例化科普,把外地溺水事故转化为本地的警示宣传,破除“看着很浅就安全”的侥幸心理,尤其面向带孩子的家长。

第四,兼顾群众消暑的现实需求。堵不如疏,高温之下市民有亲水纳凉的客观需求。在严管危险野泳的同时,也可以引导大家去往正规游泳馆,思考城市平价亲水空间的供给,减少民众冒险下湖的动机。

第五,如果滆湖公园管理方对近岸处的水域安全有把握,索性把护栏推倒,敞开野泳,在配备救援工具的同时配备安全员,把人民的安全放在首位。

护栏与警示牌,是安全的起点,不是安全的终点。海河的悲剧不是远方的新闻,是给每一处城市湖泊河流敲响的警钟。滆湖风景秀美,我们不希望这片湖光要用生命的代价来唤醒大家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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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评论

  • 这个不完全赞同雨滴老师的观点,戏水既是夏日的一道风景,也是一座城市人文宽厚的活力,如果是海边呢,也不让人下海戏水?常州没有海,滆湖公园的水线就是常州人的海,不能因为水会淹死就不让人下水戏水,都是成年人,无须太说教,更应该做的是如何做好安全保障。
    2026-08-13 09:38:2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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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小就教育不要去河里游泳!
    2026-08-12 10:34:5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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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大家下水之前都看看警示牌,不是摆设,是在提醒你保护自己
    2026-08-12 09:40:3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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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景秀美 远观即可 不必非得融入
    2026-08-12 09:24: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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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命只有一次,切勿拿性命赌运气。希望大家敬畏警示、珍爱自身安全,自觉远离野水域,也劝导身边人不要违规下水,守住安全底线。
    2026-08-12 07:47:2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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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园水域立有明令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可仍有部分人无视警示,擅自下水冒险。抱有侥幸心理,漠视水下暗藏的暗流、水草等隐患,总觉得意外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非要等到悲剧发生才幡然醒悟,实在令人揪心。
    2026-08-12 07:47:0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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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乡村没条件,基本上都是这样的野泳。
    2026-08-11 16:56:4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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